2024年凤县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第四批)机具结算资金我局已审核,本次结算机具9台,补贴资金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8700.00元,补贴对象为凤县宏丰源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留凤关镇席小刚等9户(其中:凤州镇1户,留凤关镇1户,平木镇6户,坪坎镇1户)。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4日—31日
监督电话:0917-4762794
附件:2024年度凤县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第四批).xls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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