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劳务品牌发展水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等20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22〕1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35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宝人社发〔202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凤县麝工”“凤县椒果匠”“凤县药工”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兑付首批县级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 日至2025年1月30日
联系电话:0917-4764925
附件:2025年凤县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首批一次性奖补资金汇总表.xlsx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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