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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信息】凤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6-23 15:21:23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深入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根据《2026年宝鸡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26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除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县教体局统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全面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三)坚持按划定学区入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采取网上报名、录取。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择生。

(四)坚持均衡编班原则,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实验班。坚决消除大班额。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政策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益。2026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为2020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26年小学毕业学生。各小学要将服务范围内所有达到小学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花名册报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签发《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于暑假前发放到家长或监护人手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各学校要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同时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

(三)规范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政策。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四)分类安置残疾儿童。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报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按照“一生一案”要求,予以妥善安排。对能够随班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报名招生程序

(一)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用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匹配报名学校

(二)审核。各学校要优化审核程序,根据家长填报信息及招生系统关联信息,在线上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及时确定录取对象。

(三)招生。报名结束后,由县教体局指导学校组织招生。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首先安排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招生片区划分

初中:初一新生将采取对口直升形式直接录取。

(一)双石铺中学招生片区:双石铺镇、留凤关镇、唐藏镇。即双石铺小学、新建路小学、第三小学、留凤关镇中心小学、唐藏镇中心小学毕业生。

凤州初级中学招生片区:凤州镇、河口镇、黄牛铺镇、红花铺镇、平木镇、坪坎镇。即凤州镇中心小学、河口镇中心小学、黄牛铺镇中心小学、红花铺镇中心小学、平木镇中心小学毕业生。

小学:

)新建路小学招生片区县城嘉陵江以北,何克巷--新建路--迎宾路以东,含双石铺村柏家坪组、十里店村、阴湾村、上川村、安沟村(不含双吉子组)、兴隆场村、西庄村(一组除外)、桥头庄村庙滩组、草店村、张家尧村、何家坪村。

)双石铺小学招生片区县城嘉陵江以南,中国石油双石铺加油站以东,含新民街社区、双石铺村铧厂组、小坪组、大坪组、辛庄组、安沟村双吉子组、西庄村一组、汉中路。学区申报就学人数超过学位数后,首先安排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余将采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凤县第三小学招生片区(何克巷--新建路--迎宾路--凤凰湖廊桥--中国石油双石铺加油站)以西,含杨家坪社区、桥头庄村(不含庙滩组)、田家塄组。(需要寄宿就读的,教体局统筹安排在新建路小学寄宿就读。)

河口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

河口镇:河口村、下坝村、黄牛咀村、安河寺村、陈家岔村岩湾村、石鸭子村、沙坝村、核桃坝村

坪坎镇:坪坎村、银母寺村、孔棺村、倒贴金村。坪坎镇户籍的学生若需到其他乡镇就读,可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

其余小学招生片区为本镇所有村。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招生入学工作态势。要强化工作纪律要求,确保落实阳光招生各项任务。

)落实“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或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全面启用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要明确招生系统管理人员,强化工作力量,细化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熟练掌握操作要领,明确工作纪律,落实系统安全和保密职责。同时,要组织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大班班主任,利用班会、家长会、学校公众号等形式,采取线上加线下模式,面向家长开展政策宣讲和报名操作培训,确保线上报名期间平稳有序。各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全面实现“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任务目标。

)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教、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切实规范招生管理。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合理调控招生人数,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优化营商环境。各中小学不得提前对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审核。所有适龄儿童必须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报名,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全网办”“零证明”,让数据多跑路、家长零跑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助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新突破。

)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不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录入、上报学生电子学籍,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做好控辍保学和义务教育档案续建工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七长责任制”等控辍保学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零辍学”。3月份、9月份为控辍保学月,各中小学在新生入学后,要根据义务教育档案、入学通知书存根、户籍信息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认真核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未按时入学注册的,要及时上报局督导及各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督促其监护人送子女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在秋季开学3周以内摸清招生片区新生儿童基本情况、核查一年来适龄人口户籍变化情况,完成义务教育档案续建工作。

)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县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片区划分,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学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家长操作指南等规定办法及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监督电话:0917-4805918(县教体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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