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文件规定,凤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冯坤 电话:0917-4806993
传 真:0917-4762643 邮箱:429038459@qq.com
附件1: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pdf
附件2:凤县凤州镇南山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审查专家组成员名单.pdf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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