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分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幸福凤县”建设,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大局。2、城镇化率监测指标位次全省前10位。3、刑事案件控制在市上下达的任务之内。4、按照上级安排,探索放开县城和城镇户籍限制。5、强化金融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6、严厉打击封门堵路、阻扰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7、继续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8、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及侦查技术配套设施、草店公安检查站、视频调度应用平台、智慧城市等建设。9、完成财政收入任务300万元(其中交警队200万元)。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11、向上争取资金600万元(其中,交警队争取资金50万元)。12、继续实施警务前移战略,确保一线警力占总警力85%以上,派出所警力达到40%以上,80%的警务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三级巡防机制,在城区及主要乡镇、路段,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充分利用物防、技防等资源,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网络化巡防体系,降低发案10%,提高群众安全感。13、以“秦鹰行动”为依托,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活动,年内查结治安案件260起以上。14、确保交通秩序、消防等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在查控和预防上下功夫,不发生群死群伤等事故,控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火灾事故发生率比去年下降。15、开展强势严打,年内破获刑事案件110起,八类主要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犯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监管工作制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16、集中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对党员干部轮训不少于1次,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建立民警个人培训档案。17、完成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反恐防恐、执行特殊物资运输一级警卫,省际、市际治安卡点、交通检查站值守,重点项目工程安保维稳等工作。逮捕40人。侵财起诉20人。强制戒毒25人。社区戒毒15人。社区康复12人。
三、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公安局下设20个部门包括一线执法部门和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单位人员情况
共有行政编制125名,事业编制1名。现在编在岗122人。其中,交警大队行政在编在岗19人、事业1名。看守所在岗在编8人。其余在编在岗94人,均应列入县公安局预算。县公安局现编制数99人(不含交警、看守所),离退休人数48名。另外,全局共有县上统一招录的协警156人,其中:交警大队42人。其余114人均应按每人每年2000元办公经费标准列入县公安局预算。
五、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7455平方米(含交警不包括派出所、看守所)实有车辆37辆,2018年预算购置消防车一辆。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员数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实有车辆数
凤县公安局 行政 全额 107 102 48 156 7455 37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县公安局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760.250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七、凤县公安局2018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总收入预算2760.2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510.2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0%,非税收入拨款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标准提高,购消防车专项资金增加。
2018年县公安局总支出预算2760.250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69.870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9%,较上年增加15%,主要是增加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项目经费支出590.38万元,占总支出21%,较上年增加22%,原因是购消防车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凤县公安局预算拨款收入2760.250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0.250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250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标准,购消防车专项资金收入。
2018年度凤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2760.2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标准、购消防车专项资金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2169.87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6.33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32万元);项目支出590.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6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21.24万元、资本性支出422.2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60.2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是增加凤县看守所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60.2503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1)公共安全支出2760.2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5.37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4.5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是是今年增加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标准、购消防车专项资金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支出预算2760.2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5.37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6.3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32万元),较上年增加9%,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执勤津贴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374.5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7%;项目支出590.3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340.38万元、非税支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22%,原因是购消防车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凤县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3.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8年我局依据上年实际支出需要列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4.8万元,预计公务接待90批次,862人次,较上年预算减少0.07万元,减少1.4%,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适当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9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37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28万元。原因是今年增加了看守所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72.28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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