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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26 12:20:27


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凤县公安局下属机构,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纠正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报户、年检驾驶人办证、审验等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改进作风、强化教育、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2、提高路面管控能力,强化公路管控工作。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建立完善交通事故预防机制、

6、推进交警勤务制度改革。

7、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8、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有0个。

序号单位名称

1、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四、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1

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19

17

5

2

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

事业

1

1

 

3

 

 

 

 

 

合  计

 

 

20

18

5

五、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台,其中:单价5万元以上的车辆7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118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主要原因是农村劝导站建设及人员支出比上年增加。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588.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70.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9.96%,较上年减少5.68%,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项目经费支出118万元,占总支出20.04%,较上年增加118%,原因是2018年农村劝导站建设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88.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原因是今年增加农村劝导站建设及人员收入。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470.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1.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1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资本性支出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主要是增加农村劝导站建设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8.7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8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9.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8.8万元,较上年增加5.68%,主要是增加农村劝导站建设预算。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8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1.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9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6万元),较上年减少5.68%,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较上年增加8.8万元,增加12.57%;项目支出11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18%,原因是2018年农村劝导站建设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3%,原因业务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计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2018年我大队依据上年实际支出需要列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1.67万元,预计公务接待21批次,220人次,较上年预算减少1.02万元,减少37.92%,原因是压缩开支范围;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预算为0,预计购置车辆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1.85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预算增加。

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78.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8.8万元。原因是协警工作经费预算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

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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