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凤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26 12:20:27

 

一、主要职责

凤县文化广电局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3、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4、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文化艺术社会团体,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

6、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按照权限负责非法经营网吧、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8、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 “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9、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负责增加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10、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11、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2、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

13、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和管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14、负责全县文物、旅游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犯文物、旅游法规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旅游犯罪案件。

15、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合理利用文物、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

16、组织全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与评比,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

17、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上报全县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8、负责全县文物、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19、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以省级文化先进县复查、县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对全县18个部门、9个镇的复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自评打分;县图书馆对照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认真开展收集整理资料、规范管理制度和查漏补缺工作,不断促进图书馆的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及服务效能提升;截止2018年底,9个镇,70个村和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

2、抓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3、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继续抓好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开展基层群众文艺骨干培训活动,壮大群众文艺团队,通过特色文化走出去、优秀文化引进来交流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艺创作生产能力和水平。2018年计划购买公益文艺演出80 场,完成演出80场。

4、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积极推荐申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举办第十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5、加强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宣传工作,做好“村村通”“户户通”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全县完成农村公益电影1200场放映任务,全年采访播出新闻1200条、上送省市新闻50条。

6、加强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服务与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三、凤县文化广电局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局隶属行政机关,下设6个事业机构(凤县图书馆、凤县文化馆、凤县广播电视台、凤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凤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凤县博物馆),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

四、凤县文化广电局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凤县文化广电局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单位,下设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凤县图书馆、凤县文化馆、凤县广播电视台、凤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凤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凤县博物馆,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党的机构按党章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凤县文化广电局设4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旅游产业股、文化文物股、广播影视股。现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人员6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特殊人员离休经费由我局预算,其他退休人员统一归口养老经办机构管理,本部门不再预算退休经费。

五、凤县文化广电局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文化共享工程车1辆,图书馆流动车2辆,文化流动车1辆,演出车1辆,电影放映车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车辆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台;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凤县文化广电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0.3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凤县文化广电局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850.31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850.31万元,较上年增加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850.3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62.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65%;项目经费支出88万元,占总支出10.3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850.3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31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31万元,较上年增加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762.3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4.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03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资本性支出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31万元,较上年增加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0.3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62.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9.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项目经费支出88万元,占总支出10.34%。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85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762.3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4.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剧团离岗人员的工资补助、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预算、响应国家号召增加了增加了公益活动演出经费的预算;项目支出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资本性支出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我局安排相关演出、文化下乡次数增多,相关车辆使用频率增大、人员接待次数增多。

2018年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

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91.7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5万元,主要是公益活动演出政府采购和电视台高清数字电视制播设备升级改造。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2月27日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

凤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