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协调基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负责评残和残疾证的发放管理,精心组织每年的“助残日”活动。
(六)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监督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大力度,再添措施,狠抓创建示范县目标任务的落实
以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目标,按照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目标任务要求。加强领导,再添措施,查漏补缺,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目标任务。
(二)、办好残疾人十件实事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协调运作,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切实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让更多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做好残疾人保障救助、扶贫、就业、教育、康复等方面工作
1、“双节”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城乡贫困残疾人活动;
2、为1至3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贴,对1至3级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已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及时申报符合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对象;
3、为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多重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发放80-120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4、协调民政部门将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残疾人,实行五保供养,智力及精神残疾的予以托养或居家安养,并为居家安养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5、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人专委、康复协调员每人加发放一次性过年生活补贴100元;
6、开展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调查摸底,建立系统档案;及时申报、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7、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工程”、“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及“残疾人个性化适配辅助器具发放工程”,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8、在巩固提升残疾人儿童筛查、随报、转介服务的基础上,认真实施疾病防治、药物和环境污染致残防御、生产交通事故防控、残疾人康复、宣传教育等残疾预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9、实施残疾人千户万人缩距奔小康工作。按照宝鸡市关于贯彻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宝鸡市残疾人千户万人缩距奔小康的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实情,联合有关部门,加大资金、物资、技术、培训、信息方面的支持,启动残疾人扶贫项目,利用5年时间,帮助千名残疾人脱贫。
10、继续深入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投入,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步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率。
11、全面完成计划生育、普法、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包抓联系村等工作,积极完成市残联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凤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凤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四、凤县残疾人联合会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残疾人联合会(含下属单位)总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其中:行政实有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台;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凤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205.5599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凤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205.5599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05.5599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作内容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05.55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35万元,县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55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4.05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9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预算支出84.0529万元。其中:工资43.5331万元,津贴19.7096万元,住房公积金7.610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办公费0.16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1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0.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9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0.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