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凤县文明办)是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划部署巩固提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任务,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督促检查。完成上级文明办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巩固提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年度测评;
(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程度指数;
(三)在全县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完成2018年工作任务;
(四)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五大创建”活动,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3个,创建市级文明单位10个,创建县级文明单位10个。同时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指导和管理;
(五)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继续为未成年人办好实事;
(六)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期“凤县道德大讲堂”。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道德正能量;
(七)运行维护好凤县文明网。
三、凤县文明办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文明办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文明办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包括: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四、文明办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总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其中:行政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1 |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2 |
2 |
2 |
合 计 |
2 |
2 |
2 |
五、文明办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文明办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60.1137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凤县文明办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0.1137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60.1137元,较上年减少88.4%,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决胜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主题活动、宣传费用等达标任务重,财政预算大,今年是创文巩固提升年,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0.11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0.11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8%;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83.2%,较上年减少90%,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决胜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主题活动、宣传费用等达标任务重,财政预算大,今年是创文巩固提升年,预算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0.11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137万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1137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10.11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81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137万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1137万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1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60.1137万元,基本支出10.1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137万元(工资津贴支出8.2030万元,住房公积金1.6107),公用经费支出0.3万元(办公经费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较上年减少88.4%,原因同上。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外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创文增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0.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附表
凤县文明办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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