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全县共青团工作。
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3、组织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县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的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8、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县少工委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事业,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
10、募集青少年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运用新媒体工具和方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2、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年就业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创业致富能手;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青年创业提供有效融资服务渠道;开展青年电商培训,培养一批电商致富带头人。
3、全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团(队)干部培训;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政策落实、深化和督查,加强在农村基层、非公企业的建团力度,加大镇直属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切实加强青年道德文明建设。开展青年精神文明主题活动,不断深化青年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开展希望工程、关爱农民工子女等活动,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青年义工公益活动。
5、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春驿站”、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增强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6、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力度,继续深化“关爱留守儿童行动”。
7、加强少先队工作,召开少代会,进行少工委换届。加强辅导员培训,加强少先队和中学共青团改革力度,提高学校共青团建设活跃度。
8、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隆重举办主题系列活动及纪念大会。
9、围绕党政中心做好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凤县委员会属于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共青团凤县委员会编制3人,实有在岗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资金来源为公共预算拨款: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万元,专项业务项目支出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指标:39.18万元相较基本持平。无结转下年使用的支出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39.94万元,与2018年相较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共青团凤县委员会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0.49万元、公用经费0.45万元(日常公共支出)。专项业务及项目支出预算:9万元。包括①五四、六一庆祝活动1万元,②少工委建设1万元,③团队培训0.5万元,④青春驿站建设及常态化运营0.8万元,⑤ 新媒体中心阵地建设及活动经费1.7万元,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年志愿者建设经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万元。会议费1.15万元,培训费1.3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