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凤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8 12:20:57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县统计局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县财政一级预算管理正乡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和统计上岗考试工作。

11.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配合县发改局、农业局、工信局等部门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农业总产值和工业产值等统计工作。

2.全力抓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公报发布、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3.按期完成综合核算、工业、农业、建筑业、贸易、投资、劳动工资、能源、科技文化等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任务。

4.完成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业、旅游住宿业、人口及劳动力抽样调查,其他服务业个体经营户、R&D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

5.继续做好县域经济、非公经济、保障性安居工程、贫困、果畜等统计监测工作。

6.以“六部门”数据为依据,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入库单位及其信息真实准确;强化“五上”企业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入库。

7.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企业一套表”制度改革。不断巩固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业、资质内建筑业和重点服务业等企业网上直报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网上直报率和上报数据质量。

8.全面实施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确保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质量。

9.抓好统计服务:定期对县域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监测预警,撰写调研分析材料30篇以上。

10.印发《2019年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编撰《2019年凤县国民经济年鉴资料》、印发《2019年凤县统计手册》1200本、编印统计综合月报12期、撰写印发调查报告及分析13期,及时快捷做好统计咨询和服务。

11.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不少于12次。

12.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10个,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少于6次。

13.扎实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做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与物资保障规划编制等工作。

14.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及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筹划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凤县统计局本级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1

凤县统计局

2

凤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凤县统计局(含下属单位)总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 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1

凤县统计局

行政单位

5

6

6

2

凤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事业单位

12

12

1

合  计

17

18

7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的车辆0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为0;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233.7462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增加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及人员工资预算。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233.74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91.046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7%,较上年增加2.9%,主要是增加正常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预算;项目经费支出42.7万元,占总支出18.4%,主要是开展县域经济监测等常规性工作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筹备工作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33.746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增加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及人员工资预算。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191.04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8.49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5万元;项目支出4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主要是增加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及人员工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7462万元,较上年增长25.9 %,原因是增加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233.7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1.04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8.4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项目支出4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主要是开展县域经济监测等常规性工作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筹备工作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及下属1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5.5%。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2019年会议费预算支出0.7万元,较上年增长191.7%,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在进行、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将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清查摸底,均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召集各镇开会。

2019年培训费预算支出0.5万元,较上年下降55.36%,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支出进行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17.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下降4.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俭,主张节能环保,减少不必要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共计 427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经费28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临聘人员工资及城乡居民调查员调查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00元,主要用于列支上述2项工作开展期间的工作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凤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凤县统计局

2019年2月28日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

凤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