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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及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8 15:19:52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

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监 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组织开展企业信 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 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四)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质量技术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六)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 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 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辖区管理和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1月由原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药监局整合组建,为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统一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下设食品药品稽查队、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注册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经济检查大队6个事业单位;设城区、凤州、河口、留凤关工商所4个派出机构。凤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设在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管十五个非公党支部;凤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为机关本级。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绿色发展,聚力转型突破”为总目标,把准新时代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政治引领,以“提效能、守底线、强质量、重维权”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底线思维,提高质量意识,注重消费维权,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坚守安全底线思维,提升重点领域的监管能力; 三是突出质量强县战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四是注重消费维权保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是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基础建设。

四、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公事业编制12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参公事业人员10人,事业人员22人.

五、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拨款856.2272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七、2018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856.2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5%。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856.2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变动,预算减少人员经费。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856.22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46.29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16%;项目经费支出 109.98万元,占总支出12.84%,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增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和质量强县创建经费。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预算拨款收入856.22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22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56.2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5%。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746.29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35.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109.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8627794元减少到8562272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补助经费减少。

3、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行政运行较2018年6915905增加547067元,主要是人均工资福利上调,基本支出增加;2018年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消保维权经费、非公党建指导员补贴、检验检测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与上年基本持平,增加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和质量强县创建经费。

4、机关运行费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费用预算支出8562772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7353472元,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10611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支出148200元。

5、“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为4.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0.8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7辆。公务招待费1.2万元,接待20批次80人次。“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8.1万元减少。

6、2019年度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采购项目为食品检测共计50万元。

7、2019年度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2019年度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9、2019年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的专项预算经费50万元,为食品抽检专项经费。

10、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本年不不安排政府采购。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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