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县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初审工作;指导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8、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9、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队伍建设。
11、负责管理县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对县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预期目标是:计划造林4.14万亩;林麝养殖产业实现产值5000万元,年内林麝存栏达到1.5万头;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2‰和4.5‰以内;完成生态脱贫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争资金、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抓好自身建设,持续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成效。
1、着力抓好造林绿化,不断夯实林业生态基础,实施国土绿化,着力提高营造林质量。
2、加速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提质做强特色经济林,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着力发展森林旅游。
3、全面加强资源保护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管理,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4、抢抓各项政策机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引项目争资金扩大林业投资规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预算包括凤县林业局本级和一个行政单位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包括: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凤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
2 |
凤县森林公安分局 |
3 |
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
4 |
凤县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 |
5 |
凤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
6 |
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7 |
凤县黄牛铺林场 |
8 |
凤县凤州林场 |
9 |
凤县留凤关林场(陕西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10 |
凤县河口林场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凤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凤县林业局本级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管理。本部门有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4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4个国有林场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编制数 |
实有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凤县林业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8 |
8 |
10 |
凤县森林公安分局 |
行政 |
全额 |
14 |
14 |
3 |
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10 |
12 |
|
凤县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 |
事业 |
全额 |
8 |
10 |
8 |
凤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
事业 |
全额 |
4 |
4 |
1 |
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3 |
3 |
|
凤县黄牛铺林场 |
事业 |
全额 |
38 |
41 |
27 |
凤县凤州林场 |
事业 |
全额 |
20 |
15 |
21 |
凤县留凤关林场(陕西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事业 |
全额 |
45 |
44 |
36 |
凤县河口林场 |
事业 |
全额 |
42 |
31 |
24 |
五、凤县林业局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4辆森林公安执勤车,1辆森林防火车,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公务车1辆。2019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六、凤县林业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75473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预算支出。
七、2019年凤县林业局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20375473元,较上年增加 137%。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0375473元,较上年增加137%,主要原因是增加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134人工资及公用经费。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20375473元, 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19585473 元,占支出总额96.2% ,项目经费支出790000元,占总支出3.8%,原因是2019年增加林麝保险、森林保险、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0375473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5473元,较上年增加 137 %,原因是增加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75473元,较上年增加137%。原因是增加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19585473 元(工资福利支出 18945797 元、商品服务支出 530500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9176元);项目支出790000元,其中林麝保险120000元,林麝饲草基地补助170000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经费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5473元,较上年增加 137 %,主要是增加下属单位4个国有林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农林水支出2037547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9054973 元,公用经费支出 530500 元,项目支出790000元,项目支出林麝保险120000元、林麝饲草基地补助170000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项经费50000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 20375473元,基本支出 19585473 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9054973 元(工资津贴支出 17676533 元,住房公积金 1378440 元),公用经费支出 530500元;项目支出790000元,其中林麝保险120000元,林麝饲草基地补助170000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经费500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7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00元,车辆运行护费 38000 元,较上年增加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8000元,公务招待费减少1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预计公务接待30批次,200人次,较上年预算减少100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 530500 元,其中森林公安14人,局行政人员8人,事业25人,计329500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4个林场134人,公用经费201000元。较上年增加2010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 32000元,购置电脑5台,计 22500 元;购置打印机5台,计9500 元。
八、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预算说明
1、林麝保险补助120000元,主要用于林麝保险补贴,每头林麝保险财政补助100元,发展壮大全县林麝产业。
2、林麝饲草基地补助170000元,用于种植林麝饲草基地验收合格面积每亩补助500元,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加生态植被面积。
3、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专项经费500000元,用于编制凤县野生动物保护规划,野生动物收容,救治,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费,购置办公设备、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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