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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30 15:18:16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下设16个部门包括一线执法部门和派出所、看守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平安凤县”建设,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大局。2、城镇化率监测指标位次全省前10位。3、刑事案件控制在市上下达的任务之内。4、按照上级安排,全面放开县城和城镇户籍限制。5、强化金融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6、严厉打击封门堵路、阻扰施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7、继续开展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8、完成雪亮工程建设及侦查技术配套设施、视频调度应用平台、智慧城市等建设。9、完成财政收入任务500万元(其中交警队350万元)。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11、向上争取资金900万元(其中,交警队争取资金50万元)。12、继续实施警务前移战略,确保一线警力占总警力85%以上,派出所警力达到40%以上,80%的警务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三级巡防机制,在城区及主要乡镇、路段,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充分利用物防、技防等资源,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网络化巡防体系,降低发案10%,提高群众安全感。13、以“秦鹰行动”为依托,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活动,年内查结治安案件320起以上。14、确保交通秩序、消防等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在查控和预防上下功夫,不发生群死群伤等事故,控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火灾事故发生率比去年下降。15、开展强势严打,年内破获刑事案件120起,八类主要案件破案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犯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监管工作制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16、集中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对党员干部轮训不少于1次,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建立民警个人培训档案。17、完成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反恐防恐、执行特殊物资运输一级警卫,省际、市际治安卡点、交通检查站值守,重点项目工程安保维稳等工作。刑事拘留60人。移送起诉56人。强制戒毒30人。社区戒毒15人。社区康复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无下级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县公安局部本级

截止2018年底,凤县公安局本级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07人,其中行政107人、事业0人。县上统一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95人(含看守所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1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员数

凤县公安局

行政

107

107

51

95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为3021.07万元较上年3940.82万元减少919.75万元,2018年支出为3021.07万元,较上年3940.82万元减少919.75万元,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2、2018年收入为302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21.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

3、2018年度总支出为3021.07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971.07,其他支出30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169.98万元(人员经费1508.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1.77),项目支出851.0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021.0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02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08.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1.77万元,项目支出851.09万元),较上年3940.82万元减少919.75万元,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021.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71.07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08.2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61.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61.7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8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当年“三公经费”支出89.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较17年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业务量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5万元,比上年增长24.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业务量增加。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68批次,1692人次,支出8.83万元,比上年增长51.39%,增长的原因是上级业务督导检查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安局培训费支出39.7万元,较上年培训费减少82%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减少。

3、2018年公安局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851.09万元,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表9、见附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76万元。较上年的减少了177.7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控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5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凤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凤县公安局公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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