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县妇联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全面发展;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积极培养、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推进妇女参政议政。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促进妇女儿童发展。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统一战线工作。
9、指导在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建立妇女组织。
10、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妇联机关行政编制3名,县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保留事业编制1名。
二、2018年度凤县妇联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思想阵地建设,凝聚巾帼力量跟党走。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妇联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文件,对全县各级妇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通过下乡座谈、专题调研、开展宣讲等形式,引导全县妇联系统干部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开阔思路,引导全县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抓紧抓实本会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于年初扎实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了机关干部纪律松懈、工作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对干部收心鼓劲、凝心聚力。8月--10月份在干部中集中开展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有效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政治站位、担当意识和宗旨意识,切实为提高妇联服务广大妇女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着力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妇联改革要求,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凤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作用,县妇联制定、并经执委通过了《凤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办法》、《凤县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拓展妇联组织建设领域,指导县法院、县税务局组建机关妇委会。8月-11月在全县妇联系统中开展了“不忘初心强三性 追赶超越固桥梁”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县各级妇联干部牢固树立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8月24日,召开县妇联十四届二次执委扩大会暨半年总结会,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妇联工作,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号召全县妇联系统要上下齐心,为全县创先争优追赶超越贡献巾帼力量。中国妇女十二大召开后,我县组织召开全县妇联干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纷纷响应,组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的学习,通过学习,切实把全县妇联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妇女十二大目标任务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推动全县妇女工作上来。
(二)聚焦扶贫,引领妇女建功立业。一是深化“巾帼扶贫行动”。利用春节、三八、每月扶贫日等时节,组织全体包联干部深入凤州镇邓家台村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为结对帮扶贫困户送去棉衣、米面油等慰问物资,并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精准宣传各项扶贫政策,与他们共同探讨脱贫项目和致富措施。同时,县妇联向全县发出“凝聚巾帼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倡议,引导全社会参与帮扶,帮助贫困家庭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为了突出党建助脱贫实效,青妇支部将“主题党日”活动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村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有效增强了支部党员助力脱贫攻坚意识。二是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联合县就业局在消灾寺“上九会”举办“春风行动”大型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省内外318家企业和用工单位,提供转移就业岗位6800多个。成功介绍女性就业人数3610人,其中农村妇女120人;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创建、评选、复查工作,力求在创建内容上不断充实、方式上不断创新、领域上不断拓展,通过复查和抽查,进一步凝聚了“文明岗”单位参与全县中心工作、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形式大力开展各类妇女技能培训工作,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就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开展的家政服务、手工制作、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各类实用技能培训,面向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场次,培训妇女5000余名,推荐4名农家乐创业女性赴汉中进行观摩学习,推荐5名妇女参加宝鸡市手工艺品大赛,获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三是扎实推进巾帼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印发《凤县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各级妇联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性地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宝鸡市妇联执委流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为契机,大力推介我县在巾帼脱贫行动,推进女性进村“两委”班子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推广凤县“三级妇联两级组织、十户联保、整村推进、取消反担保”的妇女小贷工作模式。5月16日,县妇联组织召开“凤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将妇女小贷工作与推动妇女进村“两委”工作有效结合,及时为8个女书记所在的村跟进小贷扶持产业资金,帮助她们有信心和决心当好“领头雁”。率先在8个有女支书的村实施了反担保十户联保整村推进小贷工作,创新实行“9+1”妇女小贷促脱贫模式,既9个一般户带1个贫困户的模式,截止10月底,完成妇女小贷41户302万元,完成整村推进5个村34户妇女小贷170万元,带动贫困户4户。
(三)注重家庭,倡导文明新风尚。一是开展“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3月7日,召开全县“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会上隆重表彰了我县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功“十三五”、脱贫攻坚和“追赶超越”,建设优良家风等工作和实践中涌现出的10个先进集体和30名优秀女性。开展了“巾帼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暖人心”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5名贫困妇女及时送去“娘家”的问候和关怀。联合宝鸡永康体检中心开展“三八送健康”体检活动,通过县妇联补贴一部分,自费一部分的方式为全县广大妇女开展健康体检,100余名妇女积极参与,有效保障了女性身体健康。二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系列活动。围绕“书香凤县 德润万家 亲子阅读 相伴成长”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凤县优秀家书家训家风家教故事”及“凤县幸福家庭随手拍”“亲子阅读”摄影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寻找2018年度凤县“最美家庭”30户,好婆婆、好媳妇各20名,推荐三秦最美家庭1户,宝鸡市五好家庭3户,最美家庭10户,好婆婆、好媳妇各2名。围绕“贯彻十九大精神、畅扬新时代家风”主题,11月22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最美家庭”颁奖典礼及文艺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宣传给千家万户。三是建立健全家长学校机制。依托全县26所家长学校、9所儿童幸福家园为阵地,邀请市、县家教专家为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在社区、村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持续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四是规范化建设凤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争取省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按照“五有”标准在杨家坪社区规范化建成我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下一步指导和推进我县家庭教育工作、推进家长科学教子、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搭建了平台。
(四)关注民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加强“两个规划”监测评估和实施。县妇联积极发挥妇儿工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及时上报年度数据,保证各项指标完成。积极宣传。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注重策划,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构建涵盖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全媒体立体化的国策宣传格局,通过开辟专版、设置专栏,全方位诠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涵和要义。二是开展维权普法宣传。在“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期间,我会组织各级妇联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县妇联集中设点向广大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印发宣传彩页3000余份,进一步营造了自觉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2018年,共接访13件,均做到件件有记录、有答复,结案率95%,满意率100%。三是关心关爱儿童。春节,县妇联组织开展“进家园送温暖”活动,41家帮扶单位纷纷来到9个儿童幸福家园开展慰问留守儿童活动,为孩子们送去温暖和帮助。六一期间,县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各帮扶单位为全县9所儿童幸福家园及县城4所校园开展慰问捐赠活动。5月29日,在十里店村留守儿童幸福家园开展“关爱留守儿童 共庆快乐六一”捐赠仪式,现场捐赠6500元及价值2000元的文体用品。6月1日,四大班子领导分组带队对县城小学、幼儿园进行慰问,共计捐赠21000元。9所家园共计捐赠价值24500元的钱物。四是特别关注贫困妇女、贫困女大学生的帮扶救助工作。开展了凤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摸底工作,分别就留守妇女儿童人数及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通过摸底工作,了解了留守妇女儿童的重点需求项目,形成《凤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调研报告》,为后期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联合县民政局举行了“公益福彩 关爱贫困留守妇女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共为15名贫困留守妇女发放了1.5万元的救助金,给她们带去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关怀。并邀请宝鸡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舟所对留守妇女开展了一场“现代女性婚姻家庭心理建设”知识讲座,使留守妇女能够更好地面对家庭中的矛盾和困难。联合县卫计局,组织全县育龄妇女参加乳腺癌专家知识讲座,普及乳腺癌知识,防患于未然。2018年,我会为7名“两癌”贫困妇女争取到4.6万元的省市救助金,为2名特困妇女争取到省级紧急救助6000元,为2名“两癌”贫困妇女及时录入全国“两癌”救助系统,帮助4名贫困女大学生申报“红凤”工程,3人已受到一对一的救助。
三、凤县妇联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县妇女联合会本级(机关) |
四、凤县妇联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人。单位离退休人员4人,已全部移交机关事业养老中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编制 人数 |
实有 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1 |
凤县妇女联合会本级(机关) |
行政单位 |
4 |
4 |
4 |
|
合计 |
|
4 |
4 |
4 |
五、凤县妇联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5.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5万元,较上年60.59万元减少5.14万元,减少原因为:一人辞职;2018年度支出总计55.45万元,较上年60.59万元减少5.14万元,减少原因:同上。
2、2018年度部门收入5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
3、2018年度部门支出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45万元,较上年60.59万元减少5.1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45万元,较上年60.59万元减少5.14万元,减少原因:商品和服务费用减少。
2、本部门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5万元。
3、本部门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15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凤检查公务接待,涉及3批次118人次。较上年度减少0.5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3批次,118人次,支出1.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培训费2.45万元,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培训费,较上年减少了0.0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培训减少。
3、会议费0.22万元,为“三八”表彰大会、市妇联执委流动现场会、县妇联执委会租用会议室费用,较上年减少了0.2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8年度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推进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不涉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已公开空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27.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5万元,降低了15.6%,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8、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凤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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