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凤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贯彻意见及建议并在全县的组织实施;
2、研究建立重要商品价格管理体制和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拟订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监督管理中、省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标准及商品价格,提出省市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标准及商品价格的定价、调价建议;制定并监督管理授权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清单的编制,负责组织开展清理乱收费工作;
4、组织实施省市安排的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5、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负责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价格应急预(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市场价格应急处理工作;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权限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违法案件,受理消费者价格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协调处理各类价格、收费争议,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行为;
7、依法开展司法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和复合裁定以及各种标的物价格评估和鉴定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原凤县物价局为凤县发展和改革局挂牌单位,按照 2015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物价局为发改局内设股室。根据 2019年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凤县物价局在此次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归县医疗保障局,其它工作职能和人员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注重日常监管,维护物价水平稳定。一是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体系。二是认真做好日常价格巡查工作,确保高消费节点价格平稳。三是坚持落实投诉举报值班制度,“12358”价格举报热线持续畅通。全年共受理住宿、物业、停车、房地产、购物、餐饮等6类投诉举报案件15件,责令退款21万元,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2、坚持重点突破,逐个啃下价格改革硬骨头。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扎实有序,深入27个县级部门和9个乡镇,对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存量清理情况和增量审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共审查存量文件291份,增量文件89份。二是居民户表改造工作一马当先。全面完成5780户的改造协议签订任务,在全市四区九县中排名第一。三是天然气价格调整平稳过渡,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于2018年11月6日起执行实施。四是转供电执法检查降低“最后一公里”收费。经过4次降价,一般工商业电价较2018年4月下降21.26元/千瓦时,凤县地区2018年一般工商业客户降费合计547.35万元,清退98户客户临时接电费980万元,切实降低了企业负担,规范了一般工商业用电,落实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
3、强化价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全年开展教育、医疗、旅游、交通、餐饮、物业等各行各业专项检查50余次,出动检查人次150余人,检查单位及个体200家左右,针对有违反价格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不同,责令整改整顿120余家;现场处罚12家,罚金共计1000元;立案处罚24家,罚金共计6.5万元。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案件15起,责令退款20余万元。做到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价费环境。
4、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一是认真开展价格备案与审批,全年累计办理价格备案与审批20余件。二是及时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三是坚决落实国务院国有景区门票降价10%政策。四是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办理盗窃、损毁等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18件,认定总额14.3万元。五是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六是大力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活动,群众的价格意识显著提高。
5、不忘初心使命,脱贫攻坚更上台阶。全体包联干部严格执行1221工作机制和周六下基层制度,全年累计下乡16次,完善档案资料,填写纪实手册,走访看望贫困户。积极为杨河村争项目跑资金,落实路灯安装工程、慈安桥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人饮工程、爱心超市建设等,使杨河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村民享受到了扶贫政策带来的真正实惠和方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凤县物价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106.01万元。本年比上年收入支出减少32.76万元,减少23.61%。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我局 2018 年本年度收入106.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 款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2.76万元,减少23.61%。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我局 2018 年本年度支出 106.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2.76万元,减少23.61%。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 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106.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2.76万元,减少23.61%。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1万元,包括:物价管理106.01万元,用于保障完成价格管理工作任务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3万元,公用经费31.7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价格管理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18年“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占预算的46.67%。与2017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7批次,26人次,支出0.14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5万元,主要是参加省、市物价工作业务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78万元,比上年减少9.04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原凤县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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