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组织开展企业信 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 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4)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质量技术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6)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 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8)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9)承担辖区管理和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0)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1)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3)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由部门本级组成,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综合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非公企业党工委办公室10个内设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体制转型。我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放管并重,优化职能,营商环境质量满意率95%以上。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执行33项前置审批事项、252项后置审批事项,其余任何许可审批限制全部取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工商、税务等54项涉企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实施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及个体户简易登记制度,开展微信办照、口述办照、“同城通办”“政银通”等新登记模式,实现企业登记只需1个环节6件材料2小时内办结,注销只需1个环节5件材料1小时内办结,个体登记最快15分钟办结,立等可取。
二是坚守安全底线,维护稳定市场环境,促进监管转型。我局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历时4年时间,投入2870.1万元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全县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新格局,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连续多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88%。
三是实施放心创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促进市场转型。按照“政府主导、市监牵头、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创建模式,深入推动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建立全县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全县放心消费维权体系,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能力和群众消费信心。
四是绕民生关注,突出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服务转型。一方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加大质量考核,修订完善了全县产品、工程、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共10个产品样品。另一方面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同时加大产品抽检力度。今年开展成品油抽检31批次,农资抽检30批次,天然气抽检1批次。开展食品抽检311批次,食品快检98批次,药品抽检32批次,药品快检20批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无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32人、参公事业人员11人,事业人员22人,机关工勤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722.88万元,支出总计722.88万元,收入与支出相比2017年减少了112.8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调整,人员及业务减少。
2、本年度收入总计722.8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22.88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营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
3、本年度支出总计722.88万元,基本支出711.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04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2.8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22.88万元,收入与支出相比2017年减少了112.8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调整,人员及业务减少。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4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06万元,农林水支出2.4万元。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保险费、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年末执法车保有量7辆。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招待市局等来人指导、检查工作,共计260人次。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结构变化,严控三公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6批次,260人次,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控三公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非公党建培训,较上年减少6.0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较上年减少了0.7万元,主要是减少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无专项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已公开空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费91.04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比2017年177.21万元减少91.22万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 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58%。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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