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我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县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我县国土所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5、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对全县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征地报批材料。
6、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县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7、负责全县地籍确权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和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主管全县采矿权出让及县级发证登记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县级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9、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
10、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扶贫移民搬迁、避险移民搬迁、生态搬迁和其他移民搬迁工作。
12、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产权和承包经营权登记、登记资料的收集和审核、档案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14、指导我县国土所的业务工作。
15、承办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宝鸡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凤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办字〔2019〕12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业局的草原(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自然资源局保留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1、办公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监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决定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负责文秘及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发布;负责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综治、计划生育和接待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以及公务车辆进行监督管理。
2、监察室职责:监督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议、决定及规定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党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局党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办县纪委、县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土地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农地保护,负责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的保护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宅基地审批;实施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办法;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土地评价机构资质;负责确认土地评估价格;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土地评价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产权和承包经营权登记、登记资料的收集和审核,档案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土地收储中心职责: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需要征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依法进行征收、收回、收购、置换,建立土地储备库;代表政府持有和管理储备土地资产,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提供储备土地;负责进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审核、报批工作;协调处理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全县所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认证、项目立项、可研及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矿产资源管理股职责:负责对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探矿权的设立调查,对地质勘查项目,实施方案和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审批权限内矿山闭坑及建设项目征地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查工作;负责权限内的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权限内的采矿权年检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地质环境股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负责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警,指导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负责凤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值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执法监察股职责: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对国土资源资产的处置、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矿产储量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进行监察,及时调处土地、调解矿产纠纷;负责查处国土资源方面的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信访处置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等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矿产品税费统征管理办公室检查中心职责:负责全县税费征收、资金管理、票据提供、缴费IC卡的发放和对各站卡点的监控及系统维护;负责矿产品内运外调、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贯穿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贯穿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中,扎实落实党中央和自然资源系统的各项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国土资源的各项工作;集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整治成效、成果,深化干部职工作风、教育、素质的提升,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做事干净、敢于担当、业务能力强劲、作风强硬的干部队伍。
2.强化土地管理,全力提供用地保障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预审重点项目用地54宗95.52亩,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根据上级下发的251个图斑,逐图斑开展外业调查,积极与作业单位内、外业人员沟通,完成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三是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基本农田17.39万亩和耕地保有量15.85万亩的保护指标,县政府与9个镇,各镇与村、组分别签订了225份保护责任书,层层夯实了保护责任,实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四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了三调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了63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五是做好土地供应工作。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宗368.97亩,成交价款6148.93万元,划拨2宗,10.8亩,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六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投资3447万元在双石铺等3镇12村建设的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基本竣工,正在组织审计和项目终验。投资1533.61万元的在留凤关镇建设的1.3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已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七是全力开展土地报批与征收工作。完成碧桂园丰禾山开发项目、云轨项目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的报批工作,积极配合高速集团开展土地报批工作,基本完成了太凤高速公路的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资料。配合高速公路协调办和相关镇完成了太凤高速西段红线内土地的面积测量、计算和地上附着物清点。八是顺利完成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5亿元,目前,债券资金已拨付我县土地储备专户。
3.强化管理手段,实现矿山规范管理。
一是完成矿业权公示工作。扎实开展全县42个探矿权、52个采矿权矿信息公示工作。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和现场督导检查,二里河、铅硐山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八方山、银母寺等国营矿山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地核查,目前正在补充资料。声威等8家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资料已经审查上报,待审批后开展后续工作。三是建立矿业权管理台账。将全县各矿山企业的储量、矿权有效期限、生产规模等数据进行综合汇总,夯实了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四是持续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积极做好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涉及的环保督察资料收集、上报、迎检等工作,牵头成立了凤县矿产资源问题专项组,对上级交办和自查的问题立行立改,基本完成了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五是认真开展矿产品计量。全县累计过站各类矿产品50000余车100余万吨,总收入近400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同时,为税收提供了依据,也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加强地灾防治,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调整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印发了年度防治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组织指导各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1次,参与人数2188人,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开展排查,强化措施。由局领导带队,多次对全县各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夯实了防治责任。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全局所有人员、全县监测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通过地质灾害预警平台发送地质灾害预警短信10000余条。五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凤县辛家山林场滑坡治理、朱家湾滑坡治理、朱家湾滑坡应急治理已完成项目审计,等待省市验收,凤县何家坪滑坡治理已完工,等待自验收及审计。六是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聘请717总队编制了《宝鸡市凤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下发各镇各相关部门实施。建立了“一矿一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进展台账,积极向上申报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督促全县51家矿山企业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持续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效改善了我县矿山生态环境。七是落实隐患点核销工作。根据环境变化情况,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勘查,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减少威胁人数244人。
5.加大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制作宣传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书籍2000册余、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收到良好效果。二是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消除违法行为。2017年度我县共下发图斑251个,面积3731.00亩,占用耕地面积2440.49亩,压占基本农田面积2191.8亩。可调整地类面积73.71亩,合法可调整地类面积13.7亩,违法图斑为凤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凤县嘉伟加油站、凤县天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3宗,占地总面积12.76亩。现已查处结案,共计罚款6.65万元。企业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准备移交财政部门予以没收。三是坚持动态巡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无证开采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在星红铺三道沟现场抓获无证非法开采人员5人,炸毁坑口2个,没收非法盗采矿石6吨,追查牵头逃跑人员2名,有力震慑了无证开采行为。四是分工协作配合,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县2017年度土地卫片督查后,反馈我县2个图斑属于未报即用土地违法图斑,接到反馈后召开了会议,成立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夯实了工作责任。通过图斑核查确定反馈2个图斑均为太凤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占地面积518亩,耕地面积351.5亩。已移交市执法支队处理,现已进入报地程序。五是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稳定。制定了年度信访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定信访专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信访件15件,大大化解了国土资源领域的矛盾。
6.开展不动产登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登记业务平稳推进。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范流程开展登记发证工作,2018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77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417份,办理查封登记21笔,抵押权注销登记267宗,不动产查询业务706宗,接受业务咨询253人次,不动产抵押融资总金额为27286.4万元,协征契税2396万元。二是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不断优化县域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压缩办结时限,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除复杂及批量不动产业务外,已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扎实开展窗口纪律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活动,查找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及时限,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公,与税务、交易部门进驻了同一大厅,实现“一厅受理、集成服务”,企业群众办事便利程度大大提高。
7.抓好移民搬迁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落实移民搬迁各项任务。针对年度搬迁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推进2018年移民搬迁工作。目前全县9个集中安置点530套房全部竣工,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也全部完成,210套房已向搬迁户交钥匙。二是紧盯时限,推进三项工作进度。按照“开春即开工”的建设要求,逐镇督查安置点复工开工情况;紧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总体规划及2018年度腾退复垦工作方案的时限,建立台账,编制了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规划,目前我县旧宅基地腾退416户1468人,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了55.7%。三是专账专管,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按照移民搬迁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我县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省厅下发的移民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采取逐级审核制度,确保资金拨付安全。四是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两超”及反馈问题整改。按照省厅要求,召开“两超”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组建了凤县凤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逐镇指导填写共有产权协议及报备书,截止6月20日,我县25户75人安置房超面积的问题,已与我县融资平台签订共有产权协议,兑付到户资金35.2557万元,彻底整改到位。
8.抓好班子建设,带好过硬队伍。
一是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助力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局《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了责任范围全覆盖。同时,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2018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提供了量化考核标准。8月中旬到10月中旬,按照上级安排,扎实开展了干部作风排查整顿工作,制定排查方案,成立督查小组,按阶段开展工作,机关干部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制定个人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台账,切实解决我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我局的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巩固脱贫成效、稳定致富的平稳期。局领导班子在村级党组织改选后,积极与村两委沟通座谈,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和2018年产业发展计划。在国安寺遭受霜冻灾害后,局党组带领包扶干部走进农户的田间地头,鼓励农民积极发展其他产业,或者依靠高速公路建设的务工需求,实现务工创收,减轻灾后负担,实现稳定脱贫。通过帮助贫困户清除柴胡地中的杂草、参观学习留凤关镇酒奠沟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建设和喇嘛泉村杭白菊、金丝菊基地,为发展国安寺扶贫产业夯实了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无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凤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凤县自然资源局总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4人,实有在职人数10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1286.36万元,2018年支出1286.36万元,收支均比上年减少260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1286.39万元,其中:财政款收入1286.36万,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128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1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58.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96.82万元),项目支出231.2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6.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286.39万元,较上年减少260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6.3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93万元,农林水支出210.0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787.39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1055.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8.27万元,公用经费296.8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当年“三公经费”支出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2.0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矿产品收费中心并入原国土资源局合并编制部门决算。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比上年增长1.6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矿产品收费中心并入原国土资源局合并编制部门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6批次,140人次,支出0.79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县来人参观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培训费支出0.99万元,较2017年培训费
增加0.8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及公务员培训开支增长,因参加人数及次数均较往年增多。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会议费支出1.17万元,较2017年会议费
增加0.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业务会议较2017年增加,导致会议费增加,今后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压减和合并不必要的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
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9、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296.8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运行费191.77万元增加了54.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矿产品收费中心并入原国土资源局合并编制部门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9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1.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29.74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96.05,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单价15万元以上的车辆1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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