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和草原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管理县属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由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订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县境。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制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草)工作。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制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10.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13.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林政资源股、业务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管护经营,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抓好林业八大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天保、长防林等重点公益林造林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加强生态管护措施,年底前圆满完成上级造林绿化任务。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进一步发挥凤县自然、区位条件,利用通天河、紫柏山森林公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二是大力实施以林麝养殖为龙头的林下养殖产业,年底实现林麝存栏 2万头的目标。
3.严守林地和森林、紫柏山自然保护区、嘉陵江湿地、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林业生态保护红线。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完善扑火队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凤县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二是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特别是松材线虫和美国白蛾的监控预防工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确保全县400万亩森林资源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力量和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4.深化林业改革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后续配套改革工作,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服务,进一步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5.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积极争取生态护林员岗位和更多的天保工程公益性岗位,使更多的贫困户投身到生态保护事业中去。将生态建设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生态效益补偿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生态补偿力度,做好林麝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经济林建设带动扶贫对象户增收致富,自觉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让越来越多的贫困户享受林业政策的红利,搭上生态脱贫的快车,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6.打造守纪担当的林业队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理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深入开展,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做好林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抓好绩效管理和效能制度落实,对局机关工作纪律、任务落实和服务效能等情况实施常态化考核,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县林业局(机关) |
2 |
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
3 |
凤县林业工作站(凤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 |
4 |
凤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
5 |
凤县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
6 |
凤县河口林场 |
7 |
凤县凤州林场 |
8 |
凤县黄牛铺林场 |
9 |
凤县留凤关林场(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10 |
凤县花椒产业发展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 167人;实有人员(含退休)304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 153 人、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31人。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1:部门实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4700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0098.2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4625.2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4700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470098.2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4625.2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二)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700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0098.2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4625.2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4700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470098.2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4625.2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470098.2元,较上年增加94625.2元,主要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70098.2元,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788.16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按在职人员实际人数核算填列;
(2) 卫生健康支出925581.12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按在职人员实际人数核算填列;
(3) 农林水支出16143216.92元,较上年减少4232256.08元,是因为本年将农林水支出中数字细化,划分到社会报保障和就业支出等科目。
(4) 住房保障支出1432512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按在职人员实际人数核算填列。
图表2: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70098.2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833870.4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78073.4元,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685400元,较上年增加154900元,原因是本单位经常性的林业督查活动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016元,较上年减少214160元,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费用。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65811.8万元,较上年减少24188.2元,原因是专项业务减少。
图表3:一般公共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70098.2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599682.2元,较上年增加943885.2元,原因是实际人数核算填列;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85400元,较上年减少345100元,原因是减少了专项业务中对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016元,较上年减少504160元,原因是减少了专项业务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图表4:一般公共预算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9276元,较上年减少2604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3290元,较上年减少710元,减少5.07%,预计公务接待27批次,18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86元,较上年减少1894元,减少5%。会议费0 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减少100%;培训费0元,较上年减少8000元,减少100%。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7辆,实际在用8辆,其余为已报废待处置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34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3486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7009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09000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及林场人数减少,按实际人数填报核算。其中森林公安13人,局行政人员6人,事业32人,计317000元。4个林场128人,公用经费192000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凤县林业局
2020年2月8日
,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