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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2-08 16:15:42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质量技术食品药品、价格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全县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组织指导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食品、食盐、药品、价格等违法行为。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非公党委办公室。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全县“加快绿色发展 聚力转型突破”总目标,着力开展“八个对标、八大行动”,抓队伍、强基础、优执法、促发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凤县加快绿色转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一是对标“两战两赢”,实施精准防疫提升;二是对标群众品质生活,实施消费环境提升;三是对标最优营商环境,实施市场主体提升;四是对标质量强县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五是对标四个最严要求,实施平安治理提升;六是对标全市系统前列,实施执法效能提升;七是对标先进典型,实施非公党建提升;八是对标一流铁军队伍,实施能力素质提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为机关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参公事业编制12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参公事业人员10人,事业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71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57.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人员预算经费随之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71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57.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人员预算经费随之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8.71万元,较上年减157.51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在2019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2、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7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2.59万元,原因是2019年人员变动,预算减少人员经费;

(2)专项运行,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检测检验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7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34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93.96万元,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包含人员经费29.4万元,公用经费8.9万元和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93.96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以及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24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是基层人员调离费用;资本性支出8500,均为专项业务经费。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34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93.96万元,原因是按实际人数核算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包含人员经费29.4万元,公用经费8.9万元和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93.96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在2019年的基础上压减以及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24万元,均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是基层人员调离费用;资本性支出8500,均为专项业务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压减“三公”支出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1.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较上年减少2.45万,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严格按照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及日常运行费用;2019年与2020年本部门预算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60万元,主要为食品药品检测检验费及购买试剂费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8.7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厅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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