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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招商服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2-08 08:17:52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县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县鼓励县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

(三)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四)负责协调我县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

(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投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的投诉。

(六)负责全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实行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的县级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提出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意见。

(八)负责汇总、分析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协调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驻外招商联络站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县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经济协作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开展节会招商,以西洽会、西交会、厦洽会、文博会、陕粤港澳等各类节会为平台,对接洽谈项目,承接优势项目;

二是经过1年至5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从无到有、从有到多,到2025年,企业税收占全县企业税收总额比重打25%左右。

三是成立5个招商分局,县级领导带队前往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广东等重点招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外出专题招商活动;

四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经贸洽谈活动和项目对接会,邀请有意向的客商来凤县实地考察项目;

五是做好项目库更新储备,包装项目120个,请专业人员做好项目可研分析,印制项目册和投资指南3000册,印制推介资料8000份;

六是利用网络中介开展招商,充分利用东方龙商务、凤县政府网、凤县招商信息网三大网络平台,宣传凤县、推介招商项目,探索利用招商协会等第三方平台资源,开展招商。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招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为全额拨款,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构成为凤县招商服务局(本级)1个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核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招商服务局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投资促进股、经济协作股、考核信息股、项目管理股。截止目前,实有人员12名,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9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万元,非流动资产9.45万元。非流动资产9.45万元,包括固定资产9.45万元。

六、部门综合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3.65万元。涵盖了招商局日常单位运转,人员工资发放,招商引资宣传推介、项目包装、规划可研等。

七、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全年支出预算283.65万元:一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支出74.78万元(按12人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测算),与2019年115.58万元对比,减少40.8万元,原因:人员调出,工资福利减少;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与2019年3.88万相比,减少2.03万元,原因:人员调出。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2万元,新增总部经济引进相关预算。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数为283.65万元,其中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83.65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74.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及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相比压减了4.5万元,压减率为45.92%。其中,公车运行及维护费较去年减少了4.5万元,原因为:我局公务车已转户至凤县政府商务平台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差旅费、培训会基本与往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严格按照《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2020年本部门预算采购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3.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

                                凤县招商服务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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