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
收费行为的通知
国网凤县供电分公司、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现将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112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县供电分公司要切实执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价政策,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合理确定服务费,产权单位要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主动让利于民。并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切实做好政策落地落实。
附件: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4〕422号)凤发改发[2024]159号 附件.pdf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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