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属单位:5个,分别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凤县救助站)、凤县中心敬老院、凤县殡葬综合服务中心、凤县安沟老年福利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凤县中心敬老院
职责: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和残疾人进行集中生活管理、集中康复治疗和集中生产劳动。
联系电话:0917-4810100
负责人:徐静
(二)凤县殡葬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提供殡仪服务、殡仪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遗体安葬等服务;指导全县镇村公墓规范化管理,监督制止全县范围内乱埋乱建。
联系电话:0917-4758285
负责人:杨波
(三)安沟老年福利中心
职责:主要为全县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为城乡困难家庭老人提供代养等服务。
联系电话:0917-4762276
负责人:刘敏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凤县救助站)
职责:负责制定、指导和落实全县开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05682 0917-4805479
负责人:文斌
(五)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落实退役军人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烈士纪念褒扬、拥军优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等。。
联系电话:0917-4763617
负责人: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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