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职责: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责任考核、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系统网络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相关工作和市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负责人:程华
联系电话:0917—4801140
人事与财务股
职责: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等工作。承担指导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邓妮云
联系电话:0917—4800882
政策法规股
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丽萍
联系电话:0917—4801140
食品安全与综合协调股
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规划,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负责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负责统计分析食品抽检结果及信息发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牵头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导各镇监管单位履行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负责指导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导各镇监管单位严格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指导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包括饮食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食品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承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志鹏
联系电话:0917—4800821
市场秩序综合监管股(12315 举报中心)
职责: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负责价格与收费监管工作。
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和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
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维护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市场中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牵头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配合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做好“双打”办相关工作。
承办县消费者协会(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0917—4802042
药械监督管理股
职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管和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浩
联系电话:0917—4800818
质量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股
职责: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推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组织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产品计划的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商品质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对获证产品和获证组织的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承担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牵头做好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承办县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委员会、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丽莉
联系电话:0917—476275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职责: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承办县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柳红旗
联系电话:0917—4806959
非公党委办公室
职责:负责非公党建日常工作,指导、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抓好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思想政治、精神文明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负责非公党委文件的发放、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公务接待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非公党建宣传工作。负责县民营企业家协会工作。
承办非公党委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勇
联系电话:0917—480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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