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计生、妇联、综合协调、督促督办、对外联络接待交流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深化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督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有关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2643
负责人:朱荣坤
(二)人教财务股
职责:承担机关、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责任考核、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487
负责人:杨 凡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职责: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负责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局秦岭生态保护检查督察综合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742
负责人:徐立宏
(四)矿产资源管理股
职责:负责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县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配合做好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等工作;承担矿山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及矿山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负责局项目谋划、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6993
负责人:梅 川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职责:负责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拟订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措施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备案;负责土地征收、储备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500
负责人:来绪科
(六)耕地保护监督股
职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监管,监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管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补划及耕地占补平衡,衔接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政策,落实并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含耕地)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分析评价,承担县级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评价考核和价值评估、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含地图审查、地图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设立与保护,依法查处测绘与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3902
负责人:董少军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
职责: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县域镇村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设计选址、定点、方案、施工图的审查;负责新建、改扩建各类房屋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核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市政交通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及跨县(区)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机场、铁路、公路、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河道、管线和水利工程等)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定点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城市景观风貌建筑外立面;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查;承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6052
负责人:董 辉
(八)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职责:负责拟订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全县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批后监管,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查、监督管理和恢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530
负责人:申 晨
(九)政策法规股
职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维稳(含12345信访平台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规章宣传教育;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负责自然资源机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及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5881
负责人:张 斌
(十)执法督察股
职责: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整改工作,落实上级督察机构工作部署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责土地、矿产卫片反馈问题的督促整改;查处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各镇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查处工作,负责各类专班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767
负责人:卫 永
(十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域内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空间及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规范全县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4532
负责人:包 繁
(十二)矿产品检查中心(矿山执法巡逻队)
职责:负责全县各矿产品检查站卡点的监控及系统维护;负责矿产品内运外调、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站点所在矿区的日常执法巡逻工作,制定所在矿区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制止并上报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3447
负责人:李小伍
(十三)移民办
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及避灾搬迁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05805
负责人:冯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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