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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4-24 15:08:13

一、警务保障室(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性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局财务计划及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及赃款收交监督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公安明密文件收发工作;承办秘书综合、车辆调度、打字文印、档案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10511

负责人:杨岩松

二、政工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协助党委搞好人事调配、干部任免;负责工资、警衔、机构编制、民警抚恤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对外宣传,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部署、落实全局政治思想工作,开展政工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与对策;负责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制订队伍管理制度、措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以及机关党务、工会工作和全局文体活动。

联系电话:0917-4810515

负责人:王宏星

三、纪检监察室:

受理群众投诉和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负责检查全局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权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机关行政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察,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情况,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等。负责对全局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917-4810516

负责人:吕志伟

四、法制室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提高执法质量;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及错案追究工作;负责法制调研宣传工作;对民警执法中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917-4810517

负责人:张琼

五、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110接处警指挥调度;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负责公安信息网络管理;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动态轨迹情报支持;视频监控、智能卡口视频图像的巡查、调取研判;涉稳、涉恐重大舆情落地人员的动态轨迹研判;参与重大案件侦破的全程分析研判,嫌疑人动态轨迹分析和活动区域、位置研判。

联系电话:0917-4762232

负责人:扈剑锋

六、刑事侦查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刑侦、经侦、禁毒、环食药工作,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对局属其他单位侦办刑事、经济、毒品犯罪案件和刑侦基础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的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和案件信息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承办县禁毒委日常事务,负责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康复,创建“无毒社区”。

联系电话:0917-4810525

负责人:王巍

七、交通管理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县内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纠正、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并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安装交通安全设施,预防交通事故;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配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管理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负责警卫工作的道路交通保卫。

联系电话:0917-4801150

负责人:卢永强

八、治安管理大队工作职责:

指导全局行政、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牵头组织调查重大、复杂、疑难治安案件,组织指导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治安大清查整治,承办群众集会、大型活动及游行的申报受理、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状况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依照有关规定,复杂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化物品特种行业进行严格管理,负责户政管理、治保会建设、重点高危人群服务管理。

联系电话:0917-4810521

负责人:张武平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工作职责:

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收集敌社情信息,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参与内部单位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承办公民因私出境的受理、护照办理和外国人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10539

负责人:蔡水林

十、禁毒工作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境内外涉毒情报,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毒品重大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接收、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查获的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10525

负责人:王巍 

十一、巡逻警察大队职责:

负责辖区内巡逻防控工作,严密社会面管控。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劝解、制止正在发生的民事纠纷;对正在肇事的精神病患者、酗酒者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护秩序,抢救伤员和财物;参加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帮助、救助遇到困难的群众。

联系电话:0917-4810552

负责人:陈开 

十二、森林警察大队职责:

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4717426

负责人: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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