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办公室、商务股、工业股、科技股、信息化股五个股室。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党政日常事务,协调督促党政务督办,负责网站留言、“两案”分解工作。负责文件的签收、传阅、催办、归档工作。
2.负责商工系统党的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武装、双拥、统战、精神文明、保密、群团、老龄、档案、脱贫攻坚、计划生育、爱国卫生、机关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4.负责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工作。
5.负责局党政印鉴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6.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7.总体负责系统职工保障工作,承担系统有关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查询、调阅等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所属国有企业职工人事调动工作。
8.负责商工系统及企业在职、退(离)休职工有关工资待遇政策的落实和六七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费的报批和人员核查工作。
9.负责商工系统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相关工作;负责县手工业联社的工作,做好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监管。
10.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的报批及机关社会保障工作。
11.负责做好组织年报、人事年报、劳资年报、财务年报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12.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报批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762829
负责人:李 娟
二、商务股职责
1.负责全县商贸行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成品油流通、洁净煤配送、民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优化外贸企业营商环境工作。
7.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
8.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加强商务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牵头承担商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牵头负责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牵头组织全县商务系统诚信建设;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
9.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落实对外劳务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对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依法对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实施备案登记,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实施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合作业务。
12.负责旅游方面的工作。承担夜间经济、美食推广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提升。督促指导商贸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储备、调配和市场调控,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13.负责全县商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4.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投诉(网站留言)、举报、督办 “两案”办复等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4805378
负责人:王勇强
三、工业股职责
1.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2.贯彻国家工业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县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编制全县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
3.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4.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各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县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管理。
6.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政府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发展。
7.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消化创新。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并完成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任务。
9.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生产调度及协调,做好生产要素协调、发展环境保障等相关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指导中小企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和社团组织工作。
11.负责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有关扶持资金项目的征集、初审、汇总、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工业产业方面招商引资项目的调研、包装推介,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宣传展销、对接洽谈活动;负责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指导县域工业园区工作。
13.负责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统计、上报,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督促协调、指导新建、续建、技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维稳、风险评估及基建安全工作。
14.负责联系驻凤省、市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
15.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投诉(网站留言)、督办“两案”办复等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4762783
负责人:齐 栋
四、科技股
1.负责全县科技行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2.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
4.组织制定并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中、省、市、县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5.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制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措施,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7.负责全县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8.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9.牵头负责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0.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11.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科技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省科学技术奖、“三秦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13.协调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和技术开发工作。研究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涉及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民生科技工作。
14.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负责农业农村、文创工作。
15.负责拟定中药材及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对中药材及科技产业的宏观管理,技术指导。负责科技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局全民创业工作及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投诉(网站留言)、举报、督办“两案”办复等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4806270
负责人:黄 飞
五、信息化股
1.负责全县信息化行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信息化产业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
4.组织推进全县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统筹协调全县信息网络基础建设。
5.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科技推广和行业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在凤的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协调与服务,协调县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承担数字化企业建设。
6.负责提出全县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论证、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7.推动全县工业互联网建设,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指导企业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
8.指导协调驻凤各信息化运营商做好公用通信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信息化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管理;指导各信息化运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系统及局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党政务)、局机关网站及政务微博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及“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公开公示工作。
10.负责信息化类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征集、审核、上报工作。
11.负责协调信息行业管理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信息化企业生产运营行为。
12.负责信息化指标的统计、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负责系统及全局工会工作、营商环境、文明实践、人才工作;牵头负责系统企业非法集资、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审核、推荐、报批工作。
13.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网站留言)、举报、督办、“两案”办复等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17-4762827
负责人:邹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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