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负责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收集和编报工作,反映各方面工作动态;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部门之间、镇之间的工作协调,并提出协调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信息发布、内容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九)负责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负责集中办理承接和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三)负责对县级部门和中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十五)协调指导、监督检查镇、村和社区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
(十七)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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