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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 2026-01-08 09:09:28

发改能源〔2025〕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提升消费品质,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4日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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