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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23 17:23:25

类  别:C 类

签发人:陈安平 靳行 

凤人社函〔2026〕18号

邓宝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为龙口村配备社保助理员的建议”(第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共需解决两方面问题,分别为:一是龙口村劳动保障助理员岗位自2024年8月起,因无符合政策人员,未安置适岗人员上岗,建议为龙口村专项核定1名社保助理员。二是突破劳动保障助理员“必须脱贫户上岗限制”。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人社发〔2023〕42号)文件要求,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一种援助措施,主要发挥的是“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具有公益性、阶段性、过渡性、流动性的特点。乡村(农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弱劳力”“半劳力”及“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就业意愿、有能力胜任并完成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故对您提出的建议暂时难以解决。

感谢您对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红瑶

联系电话:4764303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齐  燕

联系电话:471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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