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B 类
签发人: 梁 军 靳 行
凤农林水函〔2026〕55号
吴建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拨付凤州镇各村‘两非’整治补偿金、工程款及2024年底改厕工程款的建议”(第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需解决两方面问题。
一是申请拨付凤州镇各村“非粮化”整治补偿金,二是申请拨付2024年底改厕工程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非粮化整治资金拨付方面,2023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处置工作经费,我局已于2023年向各镇拨付第一批、第二批经费,2024年12月底拨付第三批经费,目前累计拨付全部工作经费的90%至各镇,由各镇具体组织兑付,剩余10%资金,待各镇提交项目审计报告后,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针对2024年底至2025年初整改完成的“非粮化”图斑,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实地验收,确保耕地质量达标、具备正常耕种条件。所有通过验收的地块,均按要求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现上图入库、动态监管。前期我局已收集各镇提交的2024年底至2025年初“非粮化”整治工作费用申请报告,汇总核对后发现各镇上报面积与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补助面积存在差异。需由各镇先行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核实,确认2024年底至2025年初“非粮化”整治的具体地块及面积,同步梳理整治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明细,重新形成规范的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我局。我局重新汇总核实后,将及时上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二是农村改厕资金拨付方面,我县2024年底改厕资金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和卫生厕所两部分,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资金,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已于2025年4月底全额拨付凤州镇3.52万元,因联合验收结果不达标,故凤州镇推迟发放,经指导相关村整改完成并积极协调后,目前凤州镇已于2026年8月4日全额发放全镇无害化卫生厕所资金。另一部分卫生厕所资金,目前各镇资料均不齐全,故未组织验收工作,待各镇准备改厕村完整资料后,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争取改厕资金进行拨付。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凤州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魏 乐
联系电话:4762808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凤州镇人民政府 李宗睿
联系电话:471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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