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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十八届第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23 17:05:26

类  别:A类

签发人:余鹏

凤住建函〔2026〕19号

粟树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建议需解决五方面问题,分别为:一是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严把新建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审核,从根源上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二是完善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特别是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并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四是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查漏补缺,完善公共道路、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五是加大对车站、医院、学校、红色场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督促,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深推进、全覆盖。为系统性破解上述问题,我局专项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专班,从制度完善、工程改造、部门协同、常态管护、宣传引导多维度统筹推进,现阶段已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效,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针对“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严把新建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审核,从根源上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的建议。我局将无障碍法规宣传融入城市体检、市政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加强向施工企业以及小区居民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规,积极营造建设无障碍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局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健全新建、改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全链条审查管控机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合规性审查贯穿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硬性管控要求。

2.针对“完善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特别是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局督促民政部门及各镇对标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补齐镇、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的出入口坡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向镇村一线延伸。

3.针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并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的建议。我局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聚焦老年人、残疾人日常出行需求,优先对建成年代久、无坡道、楼道缺少扶手的小区实施提升,累计完成10个老旧小区31处单元出入口无障碍坡道新建、加宽改造,同步在楼道、小区休闲区域加装安全扶手、便民休息座椅73处,有效降低高龄、残障居民上下楼出行难度。

4.针对“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查漏补缺,完善公共道路、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议。一是针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破损、塌陷、松动、井盖阻断、行道树截断、转弯断点等问题,逐段开展修复整治,累计完成整改点位21处,重新铺设、加固盲道砖,清除盲道通行障碍,实现城区主干路盲道连续、平整、顺畅通行。二是对照无障碍建设规范,对县城人行道出入口、路口高差较大、坡度过陡、防滑面层脱落、宽度不足的58处缘石坡道实施标准化改造,统一规范坡道坡度、有效通行宽度,重新铺设防滑耐磨面层,消除轮椅、拐杖、助行推车通行阻碍。三是修订完善了《凤县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巡查检查制度》,将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常态化巡查清单,严格落实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发现破损故障第一时间维修处置。

5.针对“加大对车站、医院、学校、红色场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督促,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深推进、全覆盖”的建议。我局主动对接县交通、卫健、教体、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函》(凤住建函〔2026〕10号),牵头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提质改造,打破单一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权责边界不清的工作壁垒。

我局将持续巩固现有整改成效,把阶段性整改举措固化为常态化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与残联、城管、交通、文旅等部门协作,定期组织城区无障碍设施拉网式复查,对新发现破损、失效设施即时维修更换,进一步优化我县无障碍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 健

联系电话:0917-48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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