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签发人:何兴辉 梁军
凤自然资函〔2025〕62号
王山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林麝养殖用地审批管理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你提出的建议需要规范林麝养殖用地审批管理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已于2025年6月6日印发了《凤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从项目的规划、选址、审批、备案、耕地占补平衡、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标准等全过程明确了具体程序和要求;凤县田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各镇负责对设施农业建设和使用的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上图入库”土地变更信息更新工作。
今年一季度,我局主要领导已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了专题汇报,就我县林麝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按照《凤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纳入核实范围、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宗地,予以补办完善,符合新批条件的正常审批。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各镇审批、监管等工作环节的指导力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审批程序等,严防“先建后批”“批小建大”“违法用地”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凤县自然资源局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2025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自然资源局 张斌
联系电话:13609174688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赵静
联系电话:18690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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