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类
签发人:梁 军 何兴辉
凤农林水函〔2025〕75号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凤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
复 函
杨建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林麝产业发展的议案”(第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共需解决三方面问题,分别为:一是优化基本农田范围,调出高坡地等无收益土地,为林麝养殖或花椒种植留合理用地空间。二是优化非粮化整治补助政策,腾退农户此前用于苗木、花圃的好耕地。三是盘活存量与闲置土地,出台农村一户两宅腾退政策,为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拓空间。
针对您提出的“优化基本农田范围,调出高坡地等无收益土地,为林麝养殖或花椒种植留合理用地空间”建议,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国家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特殊耕地,带坐标有位置,一旦划定不可随意调整,主要用途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村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保障国家的粮食供应,实行严格保护。国家定期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调整。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周期通常为5年。我县2022年8月公布了国土“三调”成果,2022年11月公布了国土“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3年下半年集中力量对“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中现状为非耕地的图斑进行核实处置。现阶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要求,暂无任何文件、规则可以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因此,要加大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提高全民保护耕地意识,保障粮食安全和我县农业产业持续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优化非粮化整治补助政策,腾退农户此前用于苗木、花圃的好耕地” 建议,凤县全域秦岭山地,耕地主要以带坡度的旱地为主,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城镇建设、自然灾害灭失流出、设施农业发展(林麝养殖)等方面耕地流出,凤县耕地面积从“十三五”的15.55万亩到8.97万亩流失了6.58万亩,现阶段耕地保护工作压力巨大。近年来,我县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以苗圃地、衰败椒果园等腾退为重点,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累计新增耕地2.6万亩,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了9.4万亩,守牢了9.05万亩的耕地保护红线。现阶段,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是在保证耕地总量的前提下,按照逐步优化耕地布局,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提前做好产业规划,稳妥推进“山上(流出)”换“山下(流进)”大方向,将山上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推动果树苗木尽量上山上坡,将大面积连片地块中的巴掌田、鸡窝地,经济效益差的老旧园地进行复耕,整图斑整改,达到土地宜机械化耕种条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保障群众种植花椒、苹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带来经济效益最大化。
针对您提出的“盘活存量与闲置土地,出台农村一户两宅腾退政策,为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拓空间”建议,凤县地处秦岭腹地,垂直气候变化大,地形复杂,版图面积大,耕地面积少,主要以坡旱地为主。近年来,我县一直致力于存量资产、资源的盘活利用工作。根据全县总体安排和省市的指导意见,我县正在制定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处置方案,出台后将推动农村闲置房屋盘活有效利用工作开展。实践中,我县在停止林麝养殖占用耕地政策审批后,各镇指导有需求的养殖户在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房前屋后空闲土地开展林麝养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双赢效果。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我县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农村房屋进行摸底测量,目前正在开展不动产登记确权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将对多占宅地和“一户两宅”进行核查处置。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马久如 联系电话:0917-4762765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自然资源局 卫 永
联系电话:0917-476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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