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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20 16:38:08

类  别:A类

签发人:余鹏 

凤住建函〔2026〕33号

张彬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住宅楼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的提案”(第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是需要将老旧小区居民楼内的供水、供暖、供电设施一并纳入改造内容,并因地制宜地安装电梯问题。

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1〕1号)文件精神,改造内容基础类的为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公共基础设施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设施,以上改造提升内容全部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在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改尽改、统筹实施,切实消除公共管网跑冒滴漏、管路老化等安全隐患。 居民户内支管、阀门等设施产权归属于居民个人,原则上由居民自行出资改造,或居民申请出资、住建部门协助推荐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改造解决。

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事宜,我局已结合省市文件开展了加装电梯政策宣传、意向摸排等前期工作,选取了一批业主增设电梯意愿比较迫切、条件相对成熟的老旧小区申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加装工作,确保把电梯加装这件好事办好,让群众真正受益,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住建局    金康敏

联系电话:0917-48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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