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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20 15:37:34

类  别:A 类

签发人:梁 军

凤农林水函〔2026〕62号

陈峻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山区农村闲置耕地管理的提案”(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走访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需解决:撂荒耕地无人耕种的难题。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撂荒耕地无人耕种难题”建议,我县地处秦岭腹地,属于典型山区旱作农业区,耕地以坡地、小块“鸡窝地、绺绺田”为主,地块分散、坡度大、机械化条件差。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全县耕地面积9.45万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禁任何闲置、荒芜耕地行为。针对山区闲置耕地治理,我们坚持管控与扶持并举,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强化刚性管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1.严格补贴导向。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规定,对连续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违规林果化地块不予发放补贴,坚持“谁耕种、谁受益”。

2.依法规范处置。承包耕地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体依法组织流转或委托代耕;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禁违规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

3.健全巡查体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依托县、镇、村三级田长常态化巡查,动态摸排撂荒、“非农化”“非粮化”图斑,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二、创新经营模式,多元盘活闲置耕地

1.引导自主复耕。推广耐旱玉米、小麦、大豆等山区适宜品种,农技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种植粮油作物的效益。

2.推进规模流转。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连片流转撂荒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村集体整合零散地块集中对外发包。

3.推广代耕托管。针对外出务工、不愿流转的农户,由村集体、农机合作社提供全托管、菜单式代耕服务,防止土地闲置。

4.村集体兜底代耕。对暂无人认领的撂荒地,由村集体先行组织代耕。

三、深化农技推广与设施建设,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质效

针对山区耕地特点,我局因地制宜推广旱作农业、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及小型轻便农机,降低耕种成本;同时也鼓励各镇积极争取相关土地整治项目,配套开展田间道路、灌排沟渠等设施建设工作,持续改善山区耕地耕作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持续推进撂荒地常态化治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   刘雯娜

联系电话:0917-476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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