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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29 10:33:56

类  别:A  类

签发人:罗  强  郭志民

                                                           何兴辉

凤政办函〔2025〕44号


陈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提案涉及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二是合理控制涉企检查频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四是改进行政执法检查方式。

为持续加强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有关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凤县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5行动方案》《凤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统筹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等重点工作。

一是推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夯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于每年2月底前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将拟开展的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其他日常检查全部纳入,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县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备案。目前,19个部门按要求完成了本部门涉企检查计划备案,7个涉企检查计划经审核政府网站公示。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督促跟进相关单位修改完善涉企检查计划,及时规范完成公示,确保各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依法依规按照计划开展。

二是严控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严格落实省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各执法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确定本级涉企检查频次上限和频次警戒线,对达到检查频次警戒线的企业分析研判,做好改进工作,减少检查频次。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场检查频次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进实施“综合查一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由市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梳理公示相关部门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和频次,避免重复检查截至目前,先后整合检查任务4件,精简表格2份;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频次较去年同期下降2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合理控制同一企业年度抽查频次,截至目前,累计整合14家单位45项检查事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21个,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2个。

四是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探索推行行政执法领域“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差异化行政检查模式,县司法局依据《宝鸡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试行)》,督促各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动态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实施行政检查分类管理,目前5家单位已公示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智慧化、精准化线上监管机制,目前已认领监管事项944项,涉及子项2748项,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填报764项,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100%,暂未收到投诉举报和风险预警。

五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各执法单位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公安、交通、生态环保、民政、市监、农业、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了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评查,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凤县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定期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线索问题办理情况,目前已发现线索问题17条,办结率100%。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向监管对象发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的问卷调查》118份,围绕涉企行政执法四类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问题3条。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您及时拨打联系电话。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司法局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政府办    王丁

联系电话:0917-48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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