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凤县县城区主要路段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专项行动。
此次路检路查工作,本着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原则,以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自卸货车为重点,对柴油车尾气达标排放情况,燃气载货车辆三元催化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过程中,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拦停,指引受检车辆进入抽检设点区域,随后再由凤县分局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对车辆尾气排气状况进行现场检测。尾气排放合格的车辆予以放行,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车主环保意识,减少机动车污染。本次路检路查共计抽测柴油货车15辆,燃气载货车6辆。
下一步,凤县分局将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定期开展路检路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厉打击冒黑烟车辆和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助力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守护“凤县蓝”。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