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一是工作人员通过电话、QQ群和微信群,告知许可证企业、重点源企业填报流程及填报要点,2023年自行监测方案及2022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的模板及上传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评报告等要求,指导、审核各重点排污企业制定的自行监测方案,对缺少项及不符合要求的内容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改并上传。
三是定期对平台信息进行查看,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
四是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台账、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及资质文件、监测室环境条件、监测报告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真实有效。
下一步,凤县分局将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助推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对不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故意缺报瞒报或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撰稿:聂蓉 审核: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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