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食盐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凤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盐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以食盐购销为重点环节,以县城建成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盐批发、零售单位为重点对象。一是实施源头管控,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严格建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食品安全制度,针对凤县市场上销售的食盐进行排查,查看食盐质量检验报告、进货发票、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以辖区内食盐批发企业、超市商场、农村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店以及宾馆饭店、机关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并对不同品牌和规格的食盐进行了抽样检验,重点检查食盐购进渠道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查用工业盐和其他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食盐经营户销售和使用的食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下架召回,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三是营造共治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盐业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危害常识和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自觉抵制制贩假盐行为。积极查找销售劣质食盐及不合格碘盐源头线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举报涉盐违法行为。
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此次食盐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凤县食盐市场秩序,提升凤县食盐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吃上“安全盐、放心盐”。
(撰稿:赵静 审核: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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