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技能培训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23-11-16 14:23:06

一、就业技能培训政策

培训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下同)、大学生村官等(以下简称七类人员)。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二、办理流程

1.培训组织。各镇自主选择在县人社局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各镇、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班时需进行培训意愿摸底,确定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参训人员等信息。

2.开班审批。培训机构将开班申请资料于计划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报所在镇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审批核准后开展培训。

3.考核结业。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机构对培训学员进行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按要求向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垫付合格脱贫劳动力学员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4.资金拨付。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提交补贴申报资料,由各镇初审、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复核通过后上会研究决定并向相关机构一对一进行书面告知,告知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终审并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培训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向培训机构兑付补贴。




陕西省凤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5015211号 陕公网安备 61033002000113号 网站标识码:6103300005

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810632 传真:0917-4810632 E-mail:sxfxpb@163.com

凤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0917-4762707

凤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