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措施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二十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副局长张军昌、监察执法七处处长徐占鹏带领非煤矿山专家对凤县非煤矿山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晓军、副局长赵景武,凤县人民政府县长蒋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丽,县委常委、副县长史晓辉分别参加督察检查。
检查组抽查了宝鸡西北有色二里河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宏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瓦房沟尾矿库等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查阅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管理资料,对矿山井下生产企业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
5月30日,在凤县县政府召开了安全监察反馈会,督察组指出,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定期开展专家隐患排查,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督查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能够严格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同时,督察组提出要清醒认识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各级责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推动企业落实主任责任,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统筹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确保中、省、市安全部署落实、落地、落到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丽讲话指出,凤县将虚心接受、全面认领,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标准,全面整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快推进秦岭地区尾矿库“一库一策”风险治理工作,大力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一矿一策”源头治理,全面完成今年全省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县目标任务。
(撰稿:田刚 审核:卫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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