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发展;2.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工作;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4.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5.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推进老年美德建设;6.指导涉老部门和团体发挥作用,落实兑现各项惠老优待政策。
因机构改革,依据凤办发〔2019〕5号和凤编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将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体并入凤县卫生健康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1.认真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全面落实70周岁以上高龄生活保健补贴政策,建立高龄补贴发放信息平台和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及时召开镇,社区老龄工作人员培训会,会上详细讲解了“陕西省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程序、高龄补贴申报发放程序、高龄补贴年审操作办法,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老龄干部的工作水平。2018年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7457人,其中:100周岁以上3人,90—99周岁126人,80—89周岁1800人,70—79周岁5530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554.945万元。
2.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减证便民”要求,停止办理敬老优待证和寿星优待证,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进旅游景区等各项惠民服务政策。
(二)建立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1.加强养老照护员管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要求,年初及时与社区养老照护员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为每名照护员在社区确定照护对象,要求她们不定期为辖区内高龄、空巢、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并建立档案资料。在加强社区养老照护员管理的同时,落实了养老照护员岗位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措施。
2.以机构和志愿者服务平台为依托,持续推进空巢老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工作方针,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农村,依托农村幸福院和村级老年协会推进居家养老,为空巢老人在医疗卫生、生活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服务。在县城,依托社区老年协会和志愿者服务平台,以照护员为主,组建完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敬老助老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社区常态化开展以空巢老人、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为主的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文体健身等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完善了4个社区的为老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充实志愿者队伍,集中开展活动8次,参与志愿者536人次,服务老年人587人次。
3.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和《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一是采取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和《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宣传,共集中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二是在县老龄办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为老服务机构、农村、社区幸福院设立为老服务投诉电话,认真、积极接受老年人的举报、投诉,协调司法部门,镇村认真办理谴责歧视、虐待,甚至伤害老年人的不良行为,形成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一是采取集中宣传、走访慰问特困老人、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协调涉老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积极创建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为老服务政策,提升了为老服务标准;三是在创建活动中,要求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等内容,教育工作人员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明确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开辟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并采取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老年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断提升“敬老文明号”创建质量。凤县长通公交公司从2013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受到社会和老年人的赞誉,2018年,申报凤县长通公交公司为市级“敬老文明号”单位。
(四)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
1.广泛宣传,营造“敬老月”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一是在电视台、凤县政府网站发表慰问信,向全县老年人送去节日的祝福,并号召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老龄工作;二是组织老龄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体系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宣传面和知晓率,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四是结合全国扶贫日,通过媒体、召开座谈会、老年社团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宣传“敬老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敬老氛围。
2.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一是开展慰问活动,安排资金43800元,由12名县级领导带队,县级相关部门及镇领导组成9个慰问组,对全县12名困难离退休干部,60名困难寿星老人、“五老”老人、“失能”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困难离退休干部和困难寿星老人每人送去慰问金500元、慰问信1份,“五老”、“失能”老人每人送去慰问金200元、价值500元的棉衣1件、价值100元的人寿保险1份,慰问信1份,慰问组每到一处都认真细致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叮咛老人们要保重身体,叮嘱相关单位要多关心和帮助老人,及时解决实际困难,让老人的生活更加幸福、健康,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二是积极争取宝鸡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助医资金3500元,棉被60床,为全县7名住院看病的农村困难老人每人资助500元,为30户贫困老人送去棉被60床,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困难老人的尊重和关爱;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县老龄办与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综治办联合印制了《关于督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履行赡养协议的通告》1000余份,下发张贴在各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同时,各包联单位深入村户,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慰问调研、“精神扶贫”“孝老爱亲”评选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亲、诚信友善的社会风尚,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3、因地制宜,组织老年人开展庆祝活动。一是积极参与2018年宝鸡市“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示范活动。活动以“孝老敬老·大爱于心”为主题,按照活动方案,组织30名孝老敬老先进和为老服务工作者共同发起孝老敬老倡议书。以高规格礼遇彰显模范榜样风采,在全社会引领崇德向善风尚的力量,呼唤全社会尊重老人、关爱老人,加快形成遵守道德规范,尊奉传统美德的社会风尚,培育尊老爱老敬老的新时代文明新人;二是积极参与宝鸡市最美老人评选活动。按照评选活动要求,以“夕阳展风采、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由各镇按照幸福长寿老人、银龄奉献老人、爱心公益老人、博学才艺老人、自强自立老人评选条件推荐4名老年人参加全市评选活动。最终柏登杨获得全市幸福长寿老人、张革风获得全市银龄奉献老人,王永杰、王清河获得最美老人提名奖,展现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三是各镇村(社区)分别举行了庆祝重阳节活动。双石铺镇妇联组织号召各村、社区妇委会开展了形式丰富、活动多样、祥和健康的敬老活动。新建路社区在重阳节前夕组织志愿者到辖区开展“邻里守望情暖老人”志愿者服务活动;新民街社区协同中医院在城南广场为60岁以上老人进行健康义诊活动;杨家坪社区开展“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主题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吕亚兰、刘国光、严海英等9名“孝亲敬老”之星进行表彰奖励。凤州镇各村、社区围绕“健康”“孝老”“趣味”三大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
(五)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认真做好联村工作。一是将坪坎镇银母寺村作为全县村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今年继续投入资金5000元,用于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银母寺村老年协会紧紧围绕“五个老有”总体目标,积极开展空巢、高龄、困难、失能老人帮扶活动,协助村两委会调解涉老纠纷,组织老年人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结合银母寺村实际,协助村上成立银母寺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
2.全力做好精准帮扶工作。一是坚持因户施策,针对致贫原因,及时和1户贫困户共同协商制定脱帮扶计划和本年产业发展规划,和3户脱贫户共同协商制定巩固脱贫成效计划和本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项目,并按要求及时入户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帮扶干部协助村上转移劳动力6人,其中有4人在县内务工,2人在宝鸡务工,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三是结合包联户实际及本单位职能工作,开发养老照护公益性专岗2个,让他们在本村开展养老照护工作,每人每月发放补贴300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1个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截止2018年底,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收入473.78万元, 2018年支出473.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09万元,减少22%,主要是2018年四季度高龄补贴县级配套未拨付。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473.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7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 年支出总计473.78万元。包括:(1)基本支出 50.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6.85 万元。(2)项目支出 423.18万元,其中高龄补贴支出423.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2018年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73.7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73.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09万元,减少22%,主要是2018年四季度高龄补贴县级配套未拨付。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8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和发放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所需的项目支出。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0.6万元,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3.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6.85 万元,项目支出423.18万元,用于发放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69%,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制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69%,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制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公务接待3批次,18人次。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06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为召开全县老龄干部业务培训会。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23.1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9、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万元,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他相关制度,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原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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