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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26 12:20:27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发展;2、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工作;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4、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老有所医;5、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推进老年美德建设;6、指导涉老部门和团体发挥作用,落实兑现中省市县出台的惠老优待老人政策;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凤县老龄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1)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库建设工作。

(2)认真做好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

(3)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3、建立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1)加强养老照护员管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照护员培训工作,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活动,组建敬老助老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养老服务。

(2)以志愿者服务平台为依托,持续推进空巢老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工作方针。建立以村(社区)老协和志愿者服务平台为依托,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3)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引导基层老年协会完善组织、规范管理,为老年协会开展工作以及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娱活动创造条件。

4、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按照《凤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方案》,对照差距,寻找不足,继续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逐级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

(2)组织开展 “敬老月”活动。认真做好助老扶贫、老年维权优待、老年文体活动、为老志愿服务和敬老爱老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

5、认真做好各项职能工作

(1)做好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2)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三、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包含本级1个预算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底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五、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公务用车。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84万元,主要是发放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七、2018年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

2018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95.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9.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和上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支出 225.84万元,占总支出77%,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95.2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69.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25.84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225.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225.84万元,较上年增长1.7 %,主要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9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万元),与上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和上年持平;项目支出22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5.84万元),较上年增加1.7%,原因是2018年享受7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数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5万元,和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0.15万元,预计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较上年预算略有减少,原因是适当压缩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比上年略有减少,原因是压缩其他交通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培训费1万元,较上年略有增加,原因是今年将对高龄补贴年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0万元,和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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