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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26 12:20:27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各项林业资金和县属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应由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初审工作;指导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7、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8、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9、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队伍建设。

11、负责管理县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对县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凤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凤县林业局本级预算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管理。本部门有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员数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实有车辆数

凤县林业局机关

行政

全额

8

8

10


150


凤县森林公安分局

行政

全额

14

14

3


175

4

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事业

全额

10

10

1


45

1

凤县林业工作站

事业

全额

6

6

8


60

1

凤县林业勘察设计队

事业

全额

4

4

1


60


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事业

全额

3

3

1


15

2

凤县林业局木材检查站

事业

全额

4

4

1


45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造林绿化任务5万亩;全力做好林业三大工程建设。提升生态路绿化,重点做好212省道、316国道景观大道苗木补植和绿化综合管理,重点加强陕甘交界及宝汉交界处的绿化建设,绿化里程45公里,其它生态路绿化里程25 公里。

2、落实好全县400万亩的森林管护面积,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2‰、4.8‰以内。

3、林业总产值力争同比增长15%;加大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兴建苗木花卉繁育基地,扩大东河桥、堆子、白石铺等村用材林苗木基地规模,扩大魏家湾、桑园花卉培育基地规模。苗圃花圃规模比2017年同比增长20%以上。稳步发展特色养殖。大力扶持引进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实行“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加强凤县林麝养殖示范基地(凤县林麝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基地)建设,带动贫困户实现脱贫,持续加大林麝产业稳步发展,进一步加强林麝保护养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完成新增林麝耳号标记及建档工作,合理做好种源管理工作;年底前实现林麝存栏1.5万头的目标,特种养殖业实现产值1亿元。抓好万只林麝规范化养殖基地建设,依托同仁堂、片仔癀等知名药企,积极推进麝产品合作开发研制项目。

4、实现年度争取资金任务1亿元、招商引资14亿元;重点项目投资27.58亿元,2018年我局谋划重点项目6个,总投资275756万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4500万元,重点项目分别为:秦岭冰雪山水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凤县天麻种植示范基地暨林麝专用颗粒饲料生产加工项目、秦岭林麝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凤县现代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和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凤县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绿色长廊景观建设绿化工程。

5、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实现生态保护和生态脱贫的双赢。

6、严格管理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宝坪高速、太凤高速、龙源风电等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手续的报批,切实做到使用林地合法。督促全县矿山企业完成永久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规范矿山企业使用林地行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效制止毁林开垦。及时处理受理的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林权纠纷调处等林权工作。

7、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毗邻地区联防责任制,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抓好防火宣传教育督查、野外用火监管和重点区域巡查巡护。加强重点林区镇村级森林防火工作,做好火险预警、防火机具等基础设施配备。推行政策性公益林和商品林森林火灾保险统保统赔,提高林农灾后自救能力。

8、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扩散蔓延,重点做好松针蚧监测防治工作;做好应对生物灾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县、镇、村三级防控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地方政府防治责任,实行专群结合,联防联治,标本兼治;各国有林场加强管护区内的病虫害防治和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治,确保林区无病虫害发生,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

9、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做好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强化监测体系,提升疫病防控水平。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监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对鸟类繁殖栖息地和迁徙停歇地保护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嘉陵江湿地公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湿地红线制度,加强湿地公园的监测监管,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质量。

四、凤县林业局资产占有使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台,其中4辆森林公安执勤车,2辆森林防火车,林业站公务车1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公务车1辆。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五、凤县林业局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53万元,主要是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发生的一般性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本年无。

六、2018年凤县林业局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8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 %。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8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减少。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833.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771.53 万元,占支出总额的 92%,较上年减少 9 %,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减少;项目经费支出62万元,占总支出7%,较上年减少11 %,原因是减少2018年野生动物保护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预算拨款收入833.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 %,原因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3.53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0 %。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预算经费支出 771.5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61.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 %,主要是减少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0%,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农林水支出83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764.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5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1 %,原因是减少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833.53万元,基本支出77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4.18万元(工资津贴支出743.67万元,住房公积金20.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3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4.41万元,其余为水电、印刷、差旅费);项目支出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总支出减少10%,原因是减少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1%,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预计公务接待30批次,300人次,较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加50%,原因是检查验收项目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7.3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25.9万元。原因是增加专项工作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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