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凤县人大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凤县人大办的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县人大常委会的日常事务,做好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各项服务工作,保证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常务委员的决议、决定在县域内的贯彻落实。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了解、综合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
2、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或检查,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
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和决定、决议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人代会和人大及机关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
4、负责人大及常委会交付办理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的意见;草拟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县人大的宣传、信息、新闻报道及联络工作。
5、收集、整理人民代表审查本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6、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根据常委会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的公职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及视察,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
8、负责了解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出缺、变动情况;办理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罢免及县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
9、负责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承担人大对口单位来宾接待工作。
10、负责人大机关的日常事务,做好机关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11、完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精心服务“三会”,提高服务水平。全年召开县人代会1次,常委会7次,主任会10次。围绕“三会”的举行,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参谋服务作用,提早安排,从严把关,确保程序合法,组织严密,服务到位。县六次人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会议纪律有关要求,公开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了参会人员的考勤、会议纪律执行情况等会风督查。会后,对代表批评、意见及建议及时整理,转交“一府两院”,对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印发,督促落实。
2、认真安排调查,提高调查质量。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了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十二五”期间县级重大工业产业项目投入产出、矿山开采与保护、“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科技惠农工作等情况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试行办法(修改稿)》;审议通过了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决算草案、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在调查过程中,机关党组督促协调有关工作机构及时提出实施方案,提请主任会议研究;根据工作任务,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给予全力保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以上工作情况的同时,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汇报。
3、强化代表服务,落实代表工作。为了加强代表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制度,坚持按常委会议事规则办事,推动了全市代表小组活动的健康开展。3月份,对代表培训进行了安排,为搞好培训做好了准备。为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市代表建议交办会。
4、重视人大宣传,注重宣传效果。大力宣传人大工作,重点抓好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开展的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了会前有宣传方案、会后新闻媒体上有画面和文字报道。机关网站内容及时更新,重大活动及时报道。在机关刊物办刊方面,从版面设计、栏目设置、印刷效果等方面进行改进,使刊物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5、加强信访接待,方便群众来访。常委会注重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信访形势,解决疑难问题。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热情耐心接访,认真细致办信,坚持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情绪不稳、缠访闹访的群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耐心劝导,讲明政策法规,用真情感化诱导,没有发生冲突现象。另外,利用人大信访工作平台,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征求意见登记册,征求信访群众对我市改革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网上信访系统,加强了网上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
6、贴心服务老干部,切实落实老干部待遇。全面落实“两个待遇”,为老干部参加各类活动做了周密的服务工作。坚持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全县主要会议精神和人大工作情况。
2017年,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常委会工作安排,办公室主要抓了目标任务进度排查和换届安排部署工作。围绕任务分解安排、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理论学习,结合机关实际,对省市“三项机制”落实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实施意见。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本级决算组成。无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4.8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休费减少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4.81万元,较上年减少143.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休费减少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1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8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1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1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1.66%;项目支出34.60万元,是为保障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筹备和召开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8.3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81万元,比上年减少143.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休费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8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万元(主要是职工1-3月退休费),农林水支出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财政事务支出401.0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63.41万元;人大会议34.6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11.27万元,公用经费68.9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27万元,公用经费68.9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2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0.23万元,减少48.11%,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5.37万元,降低94.94%,主要是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5.13万元,增长100.9%,主要是人大机关车改后,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和各项车辆费用支出,因人大代表下乡调研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均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县人大办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余批次,170余人,经费总额0.82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和兄弟省市人大来凤县考察、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60万元,主要是人大机关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10.24万元,降低94.45%,降低的原因是上年对全县人大系统干部集中培训产生费用支出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27.48万元,主要是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支出,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增加2.46%,主要原因是无固定收入入代表补助费用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4.8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字说明,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予以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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