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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8 07:44:57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3、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4、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文化艺术社会团体,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

6、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按照权限负责非法经营网吧、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8、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 “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9、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负责增加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10、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11、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2、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

13、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和管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14、负责全县文物、旅游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犯文物、旅游法规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旅游犯罪案件。

15、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合理利用文物、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

16、组织全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与评比,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

17、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上报全县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8、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和管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

19、负责全县文物、旅游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犯文物、旅游法规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旅游犯罪案件。

20、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合理利用文物、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

21、负责全县文物、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文物、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22、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固本强基,推进文化设施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契机,建好文化服务平台、文明实践基地(点)、基层文化阵地,抓好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探索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

2、文化惠民,创新开展公益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大力开展“红色文化代代传”“羌歌羌舞火起来”“送欢乐进万家”等主题系列活动300场次以上,完成政府购买公益演出80 场、公益电影放映1200场,更大程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传承弘扬,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体验性强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态”传承非遗项目,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4、把握重点,强化文艺精品创作。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等重要节点,发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书画、舞蹈、声乐、器乐、曲艺等文艺精品,力争在2019年各级各项艺术赛事中出新出彩。

5、提升能力,做好广播电视宣传。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突破,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做好重大主题的宣传策划,发挥广播电视的特点和整体优势,推进节目创优,讲好凤县故事,全年采访播出新闻1200条、上送省市新闻50条。开展“广电扶贫•宽带乡村”工作。做好技术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2018年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6、优化环境,做严文化市场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7、融合为要,抓好文化产业发展。以“凤文化、羌文化、红色文化”三大品牌为核心,大力扶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新项目,积极培育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构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完成羌文化演艺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8、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补短板、调结构、促融合、建机制,决胜全域旅游创建”为中心,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突出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兴业态培育,夯实旅游产业基础,唱响旅游营销品牌,全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全年接待游客稳定在6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稳定在60亿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预算包括凤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预算和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

凤县文物局

3

凤县文化馆

4

凤县图书馆

5

凤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6

凤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7

凤县博物馆

8

凤县广播电视台

9

凤县凤飞羌舞演艺有限公司

10

凤县凤凰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单位,下设7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凤县文物局、凤县文化馆、凤县图书馆、凤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凤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凤县博物馆、凤县广播电视台、凤县凤飞羌舞演艺有限公司、凤县凤凰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的机构按党章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凤县文化和旅游局设4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旅游产业股、文化文物股、广播影视股。现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人员7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特殊人员离休经费由我局预算,其他退休人员统一归口养老经办机构管理,本部门不再预算退休经费。降温费930元/人、 取暖费2300元/人。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1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单位

8

8

30

2

凤县文物局

事业单位




3

凤县文化馆

事业单位

12

11


4

凤县图书馆

事业单位

5

4


5

凤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事业单位

5

5


6

凤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8

84


7

凤县博物馆

事业单位

8

4


8

凤县广播电视台

事业单位

23

18


9

凤县凤飞羌舞演艺有限公司

企业单位

17

90


10

凤县凤凰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单位


11


合  计



96

235

30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固定资产:14365959.57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凤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2.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元。与上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31万元相比,增加148.82万元,增加原因为今年机构改革,原凤县文化广电局与原凤县文物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合并公示,机构调整后人员机构增加,经费预算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 16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612.13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0 元。人员经费支出1394.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74万元,项目支出195.86万元。2019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48.82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机构改革,原凤县文化广电局与原凤县文物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合并公示,机构调整后人员机构增加,经费预算增加。本部门上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13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2.13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95.86万元,主要用于“两馆”流动服务车经费、老放映员工龄补贴、电影放映员补助县级配套、剧团定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文化执法、扫黄打非经费、乡镇文化站业务经费、电视台创文宣传经费、公益活动演出、广电扶贫宽带乡村项目等支出。与上年项目支出124万元相比增加71.8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今年机构改革,原凤县文化广电局与原凤县文物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合并公示,机构调整后人员机构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按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31万元,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13 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今年机构改革,原凤县文化广电局与原凤县文物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合并公示,机构调整后人员机构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13 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今年机构改革,原凤县文化广电局与原凤县文物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合并公示,机构调整后人员机构增加,经费预算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2.13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95.86万元,主要用于“两馆”流动服务车经费、老放映员工龄补贴、电影放映员补助县级配套、剧团定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文化执法、扫黄打非经费、乡镇文化站业务经费、电视台创文宣传经费、公益活动演出、广电扶贫宽带乡村项目等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2.13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95.86万元,主要用于“两馆”流动服务车经费、老放映员工龄补贴、电影放映员补助县级配套、剧团定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文化执法、扫黄打非经费、乡镇文化站业务经费、电视台创文宣传经费、公益活动演出、广电扶贫宽带乡村项目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凤县文化广电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额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活动次数减少,继续严格相关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21.7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基本持平。合理、节约使用资金,少花钱多办事,实现单位绩效最大化严格按定额进行支出,减少浪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既要保证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又要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效果。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9.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文化惠民演出公共服务购买。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凤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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