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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8-30 15:29:17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民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民族、宗教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异地商会登记审批行政许可工作;

3.承担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救灾捐赠;

4.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全县敬老院及福利院管理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表彰工作;

6.拟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奖券的发行、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8.负责全县军、烈属优待、抚恤和补助审批、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报批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及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9.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2.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工作,承办全县经营性公墓的审核上报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4.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镇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6.组织开展对全县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1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18.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19.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培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21.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负责全县民间信仰场所管理的指导;

22.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23.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24.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25.依法审核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2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婚姻登记处)、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民族宗教股 。所属事业单位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县社会救助站)、县社会福利中心、县留凤关敬老院、县安沟老年福利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

1.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成立了凤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启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与财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在低保年审核查中,严把审核程序和标准,坚决按对规定程序办事。今年特别是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多渠道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在县电视台制作兜底保障政策宣传专栏,在凤县政府网、凤县民政微信公众号、县镇村“三级”民政QQ群、微信群定期发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群众及时掌握政策,诉求及时反馈。同时,为县、镇、村统一制作了81个社会救助政策固定宣传栏,将低保评审标准、程序、保障人员等信息进行“三级”长期公示,提高了低保知晓率和透明度。目前,全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562户36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1户2423人,占低保总人数67.2%),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03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89户322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9万元。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72万元。全县保障农村特困人员647人(其中集中供养226人,分散供养421人),发放供养及照料护理资金670万元。为全县15名散居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费和监护人补贴17.7万元。

2.及时救助临困人员。今年将全县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市域33家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对4204人次农村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263万元。对3707人次农村困难群众实施参合资助74.2万元。临时救助做到“当月申请、当月审批、当月救助”,今年共实施临时救助541户162.5万元,有效缓解了一批急难家庭的燃眉之急。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134人,发放资金32.2万元。对县社会救助站进行改造提升,成立了巡逻队,实行24小时值班,今年接收和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8人次,护送返乡12人。

3.扎实关爱留守人员。春节之际,对全县195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走访慰问,为每名农村留守儿童送去了羽绒服1件、运动鞋1双、棉手套一双、现金100元。对全县15名贫困留守妇女给予每人1000元的福彩公益金救助。举办了全县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共录入农村留守儿童400人、困境儿童971人。

4.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巩固提升县社会福利中心创建成果。今年我县按照规划超前、管理精细的要求,继续做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全国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巩固提升,努力在西部和全省树立养老服务标杆。二是做好丰禾山养老中心后期建设。丰禾山养老中心建设有序开展,丰禾山养老中心一期项目全面竣工,二期项目主体竣工,康复医院项目已完工,正在实施内部安装,并按照园林化要求对养老中心整体环境进行进一步绿化。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投资3.8亿元,努力将其打造为我县民生领域的一张新名片和休闲养生基地。三是加快区域敬老院改造提升。按照省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留凤关敬老院改造提升步伐,对硬件、软件进行完善,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服务满意度。四是县脱贫惠民中心建成投用。围绕农村贫困家庭中精神障碍者家庭负担重、脱贫难、管护难、隐患大等“老大难”和“硬骨头”问题,建成了凤县脱贫惠民中心,对全县贫困家庭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和托养,4月下旬投入试运营,目前已救治托养59人,实现“救治托养一人、解放一个家庭、脱贫一户群众、维护一方和谐”的目的,在全省、全市破解贫困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管护、脱贫等难题进行尝试性探索。这一创新举措受到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充分肯定,先后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陕西农村报》、陕西卫视等中省级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五是加快安沟老年公寓项目建设。完成了安沟老年福利中心附属设施建设、天然气管网铺设、天然气锅炉采购和安装、开展运营前筹备工作。全县养老托养“五驾马车”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救灾减灾能力逐步提高

1. 及时慰问困难群众。春节前安排资金70万元,对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制定了《冬春救助方案》,下拨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安排资金116万元,“冬寒”棉衣805套、棉被874床,救助受灾群众0.6万余人,保证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防灾备灾未雨绸缪。对新建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物资储备充实,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完善。与聚丰粮行等4家店铺签订了救灾物资供应协议。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发放应急指南书籍100余本、应急救灾宣传单2000余份。组织15名人员参加了中、省、市灾情管理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培训,双石铺镇新建路社区已被推荐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平木镇寺河村社区被市减灾委、民政局命名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民政救灾扎实有效。2018年我县共发生了5次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其中雪灾、低温冷冻灾害各1次,洪涝灾害3次。造成受灾人口69113人,直接经济损失17645万元,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灾情。继续实施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为全县424户446名散居五保户和223户463名农村低保A类对象缴纳保费6470元。赔付一例“一元民生”火灾死亡案件5万元。

4.福彩销售稳中有升。年初及时将销售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对2017年销售业绩良好的站点进行了表彰奖励。今年福彩销售1200余万元,对26名贫困大学新生进行福彩公益金资助,发放助学金12.4万元。

(三)、社会事务管理民主规范

1.基层政权不断巩固。一是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了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66人、副主任38人、村委会委员186人,监委会主任57人,委员114人,举办培训班对新任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加强基层民政力量。进一步健全民政工作机制,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大民政工作资金投入,下拨村级民政工作补助经费近20万元,为民政事业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积极申报双石铺镇新民街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成立凤县福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以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实现了新建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为每个农村幸福院下拨2万元运行补助经费共144万元,会同财政局对幸福院运行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四是爱心超市规范运行。投资41万元建成爱心超市66个,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全县统一设计制作了门头标识和制度,接受社会捐款35.4万元,通过“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的方式,已让全县12600余人受益。

2.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今年全县依法登记成立丰禾山养老中心、福泽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和个体私营协会3个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社会组织3个。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49个,法人登记社会组织26个,社区社会组织23个。对全县25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合格17家,不合格8家,不合格组织进行了限期整改。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进百村扶千户”行动,截至目前全县49个社会组织共结对帮扶14个村,签订帮扶协议430份,投入帮扶资金165万元,受益人数2073人。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30个,下派党建指导员31名,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党组织覆盖率97.9%。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整改升星活动,整改提升四星级党组织3个,三星级党组织4个。举办社会组织庆“七一”主题活动,开设了凤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党务干部15人赴金台区参观学习四星级以上社会组织党组织先进经验。举行社会组织党建助脱贫系列主题公益活动,启动了慈善“一日捐”项目捐款共计37.7万元。先后联系省、市社会公益组织为我县受灾群众发放近10万元物资,为我县河口镇岩湾村30名贫困儿童发放价值一万余元冬季温暖包。

3.地名普查持续推进。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国普办对地名成果数据库审核反馈情况,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认真做好地名普查档案完善归档,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撰写凤县地名故事146篇,将汇编出版《凤县地名故事》书籍。起草《凤县地名志》编纂大纲和目录,对全县4000多个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描述内容进行编辑和修改。编写《凤县地名志》初稿,制作县行政区划图草稿。联合开展了宝汉线凤县留坝段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对界线内3棵界桩进行检查、勘定及更换。

4.殡葬治理稳步推进。清明节前,免费向群众发放殡葬宣传手册1000余份和侧柏树苗3000余棵,做好分散坟头绿化工作。加快殡葬项目建设,加大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上报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项目。联合11部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理完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台账,并全部整改到位。积极开展农村示范公益性公墓创建活动,邓家台村等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创建为市级示范性公墓,争取补助资金81万元。

5.婚姻登记严格规范。3名新任婚姻登记员参加省民政厅业务培训,取得登记员证书。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94对,离婚登记100对,对11634条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补录。

(四)、双拥优抚安置扎实推进

1.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对全县15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及时足额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抚恤、生活补助资金245万元。为342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105万元。组织5名优抚对象参加省市休疗,组织20名优抚对象在留凤关敬老院休疗。核准2016年和2017年义务兵共计80人,为8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294.4万元。扎实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投入资金13万元为各镇统一采购信息专用设备,现已录入信息3125人,采集工作仍在进行中。及时化解涉军人员反映的合理诉求,全年无进京、赴省上访和集体访事件发生,涉军人员大局稳定。

2.安置工作有序开展。接收退役士兵62名,其中60名选择自主就业,2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于2018年3月份已安置上岗。2018年6月接收4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已于8月中旬安置上岗。对60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30万元。积极做好免费技能培训工作,动员46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技能培训。

3.双拥工作巩固提升。春节期间,对驻凤9支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7.4万元。举办了庆“八一”军民联欢晚会和第三十四期凤县大讲坛暨军事日国防知识专题讲座。对4处烈士陵园环境卫生、纪念设施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烈士公祭日,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国家机关各部门全体干部、驻凤部队、军烈属、青年团员代表等800余人开展了烈士纪念活动。完成全县54名凤县英烈信息系统资料的补录工作及烈士事迹统计工作。新调整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中省中期调研考评工作任务。

(五)、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和谐

1.民族工作深入人心。对35户民族宗教界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和春节慰问。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100万元,对凤州镇凤州村大佬巷道路及管网排水进行改造提升,对唐藏镇辛家庄村实施村内亮化工程。提前争取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0万元。在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县运动员获得5银5铜的好成绩。

2.宗教领域管理规范。组织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宗教事务条例》,展示宗教界良好形象。指导消灾寺开展腊八放粥和“上九会”法会等活动。对全县10个宗教场所和57个民间信仰场所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邪教渗透,确保宗教领域稳定。扎实开展佛道教商业治理、大型违规露天宗教佛像拆除、宗教工作自查自纠调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市走在前列,受到省市领导肯定。积极做好凤县秦岭生态保护宗教领域治理工作,如期完成整改工作。对全县11个清真餐馆、6家超市进行了清真食品全面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六)、民政服务能力更加务实廉洁

1.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年初,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包抓联系一个党支部,形成分工负责、权责共担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党建统领全系统工作,将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有安排、有点评、有总结;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学习会,不断增强局班子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政治自觉,做到时刻向中央基准看齐。采取开设党的十九大学习专栏、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利用微信群、QQ群、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网络覆盖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坚定不移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领导,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6+X”程序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专题活动6次,理论宣讲20余场次。在全系统探索实行“日报告、月汇报、季点评、半年小结、年考核”的工作制度,掀起了追赶超越、比拼争先的热潮。积极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将2名优秀年轻干部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将3名优秀党员干部提拔为股室负责人,查处违规问题2件,对2名干部实施了政务处分,对8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在全系统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导向氛围。

2.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及“三联两包”共同行动任务。年初制定了《岩湾村脱贫规划》《岩湾村扶贫产业发展计划》,各包联干部结合实际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联系为该村硬化三、四组道路1.2公里,修复水毁河堤300米、水毁道路800米。筹资5万余元,购买架豆杆10万余根支持群众发展架豆产业。帮助该村贫困户种植蔬菜80亩、花椒55亩、粮食34亩、中药材45亩、核桃5亩,养鸡228只、中蜂35箱、牛13头、猪16头,开办电器维修部1户、家庭餐馆1户。全村贫困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户均增收3300元。组织30名有劳动力贫困人员外出务工,53名就近高速路打零工,7人安置到本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均创收1.1万元。联系宝鸡康复医院为5名精神病患者进行入院治疗,动员2人在县脱贫惠民中心集中救治。发挥爱心超市作用,开展兑换活动50余次,参与人数350余人。通过一年的努力,圆满实现了19户70人的脱贫和贫困村的摘帽目标。

3.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全年利用QQ群、微信群、民政网、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了浓厚的思想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立足新时代,我局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和新风新习志愿者服务中队,登记志愿者57人,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为老爱老敬老、新风新习等志愿服务及宣讲活动,为500余名五保老人送去了志愿服务和温暖。今年3月份,我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4.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年初与各股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县委十五届第二轮巡察对我局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和全面整改,促进了民政系统健康有序高效运转。组织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查漏补缺、警钟长鸣。对机关23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及印发,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开展“节日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定期对下属单位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全力打造清正廉洁、务实为民、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高品质幸福凤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一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县民政局本级(机关)

2

凤县社会福利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县民政局总编制(含下属单位)3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4444.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优抚等补贴标准提高。2018年支出总计4444.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主要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4444.77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44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33万元,项目支出3547.4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4444.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优抚等补贴标准提高。2018年支出总计4444.7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

44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33万元,项目支出3547.4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9.62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抚恤、退伍安置、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07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农林水支出142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33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787.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9.8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预算数是6.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82万元,比当年预算减少6.1%。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因2018年省市来我单位检查验收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殡葬管理等专项业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其次是本年度村委会主任、社会组织等业务培训次数多,费用增加。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0,比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本年零购置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任务多,车辆运行成本高。支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殡葬管理等专项业务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燃油等费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实际支出2.15万元,较上年增加0.84万元。全年公务接待43批次,人数362人。费用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是省市检查调研兜底保障、福利机构等工作。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预算5.15万元,实际支出5.92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村委会主任、社会组织等业务培训增加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预算3.3万元,实际支出0.33万元,较

上年减少0.21万元。主要是精简压缩会议,减少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54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项目支出总额的79.8%。

“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9、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2万元,包括日常办公水电费、差旅费、宣传、印刷等办公费用,比上年减少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其他相关制度,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数年拨付的资金。

附:凤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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