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凤县文明办)是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规划部署巩固提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任务,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督促检查。完成上级文明办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凤县创文办(临时机构)决算。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启动;
(二)巩固提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年度测评;
(三)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提升城乡群众文明程度指数;
(四)在全县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完成2018年工作任务;
(五)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五大创建”活动,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3个,创建市级文明单位10个,创建县级文明单位10个。同时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的指导和管理;
(六)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继续为未成年人办好实事;
(七)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期“凤县道德大讲堂”。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道德正能量;
(七)运行维护好凤县文明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无下级单位。
序 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凤县文明办总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其中:行政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总收入489.28万元,总支出489.2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37.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主题活动、宣传费用等达标任务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2、本年度收入4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0。
3、本年支出489.28万元。基本支出4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53万元),项目支出443.59,占总支出83.2%,较上年大幅增加,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主题活动、宣传费用等达标任务重。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9.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89.28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37.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主题活动、宣传费用等达标任务重,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2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5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7.8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原因是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外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创文增多。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 56 批次,356人次,支出7.8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较预算增长较多,原因是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外市县来我县学习考察创文增多。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会议费3.17万元,较上年减少2.4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会议开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当年拨款合计443.5万元。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9、表1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运行经费31.5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试点工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 2.5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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