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凤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3、组织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4、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文化艺术社会团体,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
6、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
7、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按照权限负责非法经营网吧、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8、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 “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9、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负责增加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10、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11、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2、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
13、组织全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与评比,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
14、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安全(防震减灾)、信访、综治维稳、两办督查事项的落实;“三联两包”、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保密、政务信息公开、档案、组织、人才、妇女、统战等工作。
2、文化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文化艺术社会团体,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
3、文物旅游股。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和管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文物考古、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组织指导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合理利用文物、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
4、广播电视股。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设施日臻完善,服务功能更加齐全。我县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实现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文化乐民。目前,全县已完成61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87%,并为每村落实了1名专职文化管理员,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文化大舞台等文化设施村村可见,成为“百姓的舞台 文化的乐园”,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凤县图书馆在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被评为国家三级图书馆。凤县民营企业家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建成了面积120平方米、藏书10000余册的凤州村农家书屋——古城书苑,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予“全国示范农家书屋”称号,被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确定为村级文明实践点,被凤州镇确定为“凤州村少儿书法课外辅导站”“凤州村老年人文化活动室”“凤州镇青少年儿童阅读基地”。
(二)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惠民温暖人心。一是节庆文化亮点纷呈。我局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已连续十一年举办了春节文艺晚会、古凤州生态民俗文化旅游节、金秋红叶观赏节。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凤县民歌、羌族歌舞、秦腔戏曲、电影等文艺节目接连登台,让寻常百姓尽享免费视听盛宴,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了全县各镇文艺调演、“美丽乡村行 文化进万家”下乡巡演、“礼赞十九大 文化助脱贫”惠民演出、广场舞大赛、羌舞羌歌大赛、羌历新年庆祝晚会、书画摄影作品展、“三秦书月•书香凤县”全民阅读等一系列文化活动300余场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248场。二是文艺创作不断发展。《晚霞映栈道》已印刷出版。编印了《时代新声》《古羌新韵》《故道新风》《富民新策》四本优秀传统文化“凤县读本”。凤县精准扶贫作品集《脱贫攻坚 文化同行》正在编印。举办了多期舞蹈、声乐、书画、瑜伽等各类培训班,在宝鸡市第四届广场舞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在2018陕西省群文美术干部业务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凤县文化馆并被宝鸡市群艺馆评为陕西省群文美术干部业务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三是全民阅读氛围浓厚。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宣传,认真做好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累计开展各种活动20余场次。先后举办了“新时代 新任务 新要求”谱写高品质幸福凤县建设新华章诗文朗诵大会、“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品读《梁家河》 照亮人生路”演讲比赛、凤县“最美读书人”摄影大赛,“以书为友 与智慧同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大赛、“我们的节日·重阳节”千名少年诵读《弟子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第六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凤县分会场等主题活动。在陕西省“我心中的图书馆”少儿绘画大赛中我县3位小画家分别荣获金、银、铜奖,在全省“我与改革开放共奋进”征文大赛中我县推荐作品荣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3篇,凤县图书馆均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非遗保护扎实推进,传承工作成效显著。凤县腊肉制作技艺传承人王长生、凤县民歌传承人张菊妹2人入选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完成我县两个项目(刀山法会、观音粉制作技艺)申报第六批宝鸡市非遗项目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工作。推进凤县民歌、书法、戏曲等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丰富拓展校园文化。在双石铺中学举行了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双石铺中学学生成立了书法社团、凤县民歌社团,聘请县书协会员、凤县民歌传承人为校外辅导员,定期开展培训教育。组织秦腔团走进凤州职业中学、凤州镇中心小学、凤县幼儿园,开展了“凤县地方戏曲进校园”公益演出活动。
(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电宣传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建设主阵地,为我县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今年已播出凤县新闻152期、1450条,上送中央媒体3条、省级媒体32条、市级新闻媒体51条。实施了“广电扶贫·宽带乡村”工作,已为9个镇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2325户,安装WIFI热点3个行政村13个点。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每月不定时对县电视台、发射台安全播出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无重大不安全事件发生。
(五)“扫黄打非”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繁荣稳定。今年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平安网吧建设工作,联合多部门在我县文化市场领域全面深入的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实施了“清源”“秋风”“护苗”“固边”“净网”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绿书签”活动共发放宣传页500多张,张贴宣传海报4张,发放绿书签100张,受益教师生500多人。全年共举办网吧经营业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84人次,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4家,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健康有序。2018年参加宝鸡市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
(六)挖掘地域文化资源,推进文化旅游融合。深入挖掘凤文化、羌文化、红色文化三大特色文化内涵,不断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一是以凤文化为特色,打造文化旅游核心区。对凤县核心景区——凤凰湖景区进行了全面整改提升,并于6月份举办凤县第十一届古凤州生态民俗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暨彩凤新声•梦幻凤凰湖山水实景剧首演,成为了新的凤文化地标和旅游消费热点。二是以羌文化为灵魂,发展特色文化示范区。凤飞羌舞演艺有限公司,今年赴宝鸡、北京、宁夏银川市、四川北川县演出10余场,展示凤羌文化魅力,用热情的舞蹈诚挚邀请八方来宾前来县旅游观光、投资兴业;举办了2018年羌历新年歌曲舞蹈大赛、羌历新年庆祝大会,还邀请四川阿坝州、北川、茂县、汶川、理县、松潘,陕西宁强县、略阳县羌族聚居区的羌族儿女齐聚凤县欢庆羌历新年。三是以红色文化为引擎,建设革命历史教育区。凤县是“两当起义”策源地、工合运动发祥地和宝成铁路文化体验地。今年,灵官峡宝成铁路文化体验馆、工合旧址建成并开放迎宾;凤县被纳入川陕革命老区,凤县革命纪念馆成为了陕西乃至周边地区传承革命基因、接受精神洗礼的红色旅游新高地。凤县革命纪念馆、灵官峡宝成铁路文化体验馆、工合旧址被命名为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凤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凤县文化广电局本级决算和所属凤县广播电视台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凤县文化广电局(本级) |
2 |
凤县广播电视台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现有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人员7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移交凤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79.85万元,2017年度收入合计2328.02万元,今年比17年减少748.17万元,减少了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7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9.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9.8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
3、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5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1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6.85%;项目支出997.68万元,是为保障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63.1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579.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79.85万元,与2017相比减少748.17万元,减少了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
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4.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0.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原文广局与原文旅局职能重合,部分费用由原文旅局支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6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原文广局与原文旅局职能重合,部分费用由原文旅局支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32人次,支出0.1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原文广局与原文旅局职能重合,部分费用由原文旅局支出;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培训,较上年增加44.44%,主要原因是相关政策法规变化较大以及对单位职工技能要求有所提高。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99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部门决算公开表9、表1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7.0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减少72.52%,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及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72.4%。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 年没有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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